随着大家法治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的完善,刑事案件在逐步减少。可今天,竟有人敢公然用刀袭击民警,民警警告无效后,用枪击伤女子,女子抢救无效后死亡。真是开了眼了,这是喝了多少,敢袭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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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始末
9月10日凌晨,万州区警方接到陈某报警求助,称其被已经离婚但还在同居的前夫李某殴打,并且前夫不依不饶,一直追打至清堰坡附近。民警迅速出警,找到陈某并送她回家进行调解。
按理来说,事件到此就该结束了,男方签下以后不该家暴前妻的保证书之类的,女方是选择搬走,远离前夫之类的。事件走向不正常化。
在警方调解过程中,李某不知是酒庄怂人胆,还是平常就那么豪横。当着警方的面,李某继续殴打辱骂陈某。警方阻止过程中,李某又对警方辱骂推打,这已经是公然的袭击行为,李某被警方约束控制。
李某的母亲万某见状,上前阻止,并在地上撒泼打滚,企图用尽时段阻止警方将李某带走。看来,李某是从小被母亲宠坏了,万某也是极其溺爱他。
李某躺在地上闭目声称身体不适,警方于是贴心的叫来救护车。医生到场以后,万某拒不配合检查,还起身到厨房拿刀挥舞袭击民警,民警警告无效后,用枪将其击伤,万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检察机关依法启动调查。
总结:坏人被打死了
纵观整个事件,警方的行为是合法合规的,也很有人情味,在万某声称身体不适后,还贴心的叫来救护车。万某大概是仗着年龄大,赌警察不敢动手,于是拿刀袭击民警,最后落得抢救无效后死亡。万某毕竟身死,万某的家属大概不服,会去起诉警方,希望他们不会胜诉。也希望执勤的民警不要有负担,也不会患上应激综合症之类的。毕竟是万某无理在先,为了保护在场人员的安全,迫不得已的事。
这件事对我们的启发:
尤其是对女士来说,对婚姻要及时止损。
面对男方的家暴及其其他行为,还是要早做决断。事件中的陈某,离婚了,还和李某同居,大概是等着男方变好,或者是怕娘家人的风言风语,于是就一直没有搬走。最后酿成苦果。
家暴只有一次和无数次,早做决断对谁都好。
写在最后
某些父母也不要太过溺爱自己的孩子,因为自己的溺爱而导致孩子走上歧途,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也不是没有。事件中的万某对此付出生命代价。
男孩还是要进行物质上的穷养,精神上的富养。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可以一同发表到评论区,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