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妇拦车喊冤,县长扬长而去,这种画面通常只会出现在影视剧里,那也是表现一个清官或贪官对民间事务的一个态度,对子民是否关爱的一种演绎。实际上,清官或贪员早已模糊了界限,也不再经纬分明,再说了,大海捞针的事花那么多功夫也没有什么意义。只要不祸害百姓都是值得赞赏的,都不算是坏人。如果损坏了某些集体的利益,虽然上升到了一定的高度,但确实也与普通人没什么关系。懂得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也就明白人至清则无敌的事是不存在的。

湖南衡阳一戴姓女子在马路上拦下了去乡下视察工作的县长车队反映问题,但结果却极不理想,只拦下了第一辆开道的警车,其他几辆车丝毫没有停留,扬长而去。事后双方的说法存在差异。据戴某说,当天她知道县长车队的必经之路,早早的守候,并成功拦下了第一辆开道的警车,本以为整个车队会停下来,没曾想,后面的几辆根本没有理会。

但该县县长的说法却大不相同,说当时他在车上并没有看到有人拦车,或许公务繁忙,坐在车上还在低头处理公务,或许操心劳累,趁着坐车的功夫在小酣,总之一句话,当时没有看见拦车的事。事后有人向他汇报了,便安排人去了解,结果是当事人反映企业股东之间的矛盾。不过拦车人戴某说,拦车后政府从来没有人去找过她。

拦车这事戴某做得可不太地道,企业股东之间的矛盾,存在的问题,找上不相干的县长,那确实是干了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一天都在喊不要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结果是企业主动找上门去要人家干预,有法治的道路不走,非要去选择人治的道路,错得实在离谱。

这种事,直接到法院起诉是最佳的途径,但为什么还执着于找政府,找县长,通过拦车,上访的方式来寻求解决?主要还是没有真正的法治意识,或许成本也低,指望通过领导来解决问题。法治的道路任重道远还是有原因的,这里面既有为官者指手画脚,以权代法的因素,更有普通人嘴上讲法治,实际上处处干的却是非法治的事。喜欢跑部门,找领导,去上访,却从没有想过,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正道。

人们看到这种事情,按照一贯的正确思维,立马就形成了对与错的判断,什么民妇喊冤官不理,当官不为民做主之类的想法和看法立刻冒出脑海。主动给自己树了一个神,捧了一个官,实在太不应该。拦车的行为本身就不符合法治的精神,如果人们有问题了,有矛盾了,都采取这种做法,那不乱了套?都跑去办公场所喊冤,都在大街上下跪,那也一种社会的倒退。影视剧里那一套在现实中都是行不通的,其实是一种糟粕。

古时县太爷掌管一县大小事务,事无巨细,大大小小的事皆需经县太爷之手,那是标标准准的官与民的关系,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上有天子坐朝堂,下有臣工各司其职,治理的是天下,统治的是百姓,等级森严,不可逾越,率土之滨,莫非王土,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突出就是统治二字。百姓击鼓喊冤,拦轿递状那也是符合当时制度的行为,即使是这样,当街拦轿的行为也属大不敬,更别指望影视里描写的那样能轻易脱身,统治者对被统治者从来都不会心慈手软。

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当然不会存在封建时的做法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可是基本原则,有问题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应当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如果还在骨子里奉行那一套有问题了,第一时间想的不是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反而是在想有没有熟人,有没有关系,通过找关系,找部门,找领导,走后门的方式来解决和处理,实在不行就来上一场拦车。这种事,还真不能怪别人不依法办事,而是自己选择了不依法办事,是自己主动去选择了非法治的行为。

道路是曲折的,选择用法治的思维,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虽说并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也有可能因为执法者的问题出现偏差,甚至酿成大错,但只有人人坚持依法办事,才能促进整个社会法治环境的形成。任重道远并不是一句空话,有时候还有可能付出代价,这种拦车的行为并不值得人们去赞赏甚至鼓励,有法主持公平正义,为什么要找人来评判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