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武冈,男子帮忙送亲戚去看病,路上却意外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老人死亡,老人的儿女们在料理完后事后,反手就将男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男子等人赔偿损失46万多元。

据悉,83岁的王某在回家的过程中不慎摔倒躺在路中间,民警赶到现场后帮忙联系王某家人,王某的女儿小王到了之后想将王某送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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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车子的小王就想到了小李,因为小李是王某的侄子,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好拒绝,当即驱车将王某接走,赶往医院。

没想到的是,在前往医院的途中,与郑某驾驶的轿车撞到了一起。

事故发生后,王某在医院住了67天后去世。

王某的子女在悲痛之中认为这一切都怪小李出的车祸,随即提起诉讼,要求小李、郑某、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63209元。

法院最终驳回了王某子女的诉讼请求,还对小李的行为予以表扬。

有网友表示,“看到没,这还是亲戚,这要是陌生人送的,得被讹成什么样”

也有人表示,“老人的儿女不讲良心,帮你送还有错,和平解决最好,侄子多少拿一点是个意思就行。”

从法律上讲,法院的判决不无道理,虽然新闻中没有显示对交通事故的认定,但还是可以推断出一些。

交通事故应该并不严重,至少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亦或者是小李全责。

首先,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那么王某的死亡是否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就无法证明。王某住院的原因是什么?是基础病还是因为事故住院?

在自身有基础病病发死亡的情况下,王某女儿诉讼要求小李、郑某亦或者保险公司赔偿于法无据。

其次,如果本案小李全责,王某因事故死亡,在这种情况下无责的郑某与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责任,而小李也有可能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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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小李与王某虽然是亲戚关系,但是并不存在法定的救助义务,属于免费自愿救助,虽然在救助过程中发生意外,只要不是故意,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

最后,小王失去了父亲,反目了亲朋,丢失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