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辽宁日报”9月6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姜有为同志任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委决定:姜有为同志任省委秘书长,兼任省委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姜有为,男,汉族,1967年9月生,吉林农安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工程师。

姜有为曾长期在吉林省工作,曾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副省长等职,2016年跨省调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1月任市长。

2021年年初,姜有为获任辽宁省副省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交通、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通信等方面工作。

稍早前,原任辽宁省委常委、秘书长的张成中已跨省调任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