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指导沪深北交易所制定发布《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统称《通知》)。个人以为,出台《通知》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量化交易的监管,则重在消除个中的不公平现象。

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19年,监管部门就开始对量化交易进行重点监控。由于可转债实行T+0交易制度,且许多投资者使用程序化交易进行投资,沪深交易所于2021年2月份在可转债试点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此次《通知》的发布,也标志着我国股票市场正式建立起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

尽管此前市场上不乏有取消或禁止量化交易的声音,但此次几大交易所出台《通知》,似乎是为量化交易进行了“正名”。但是,量化交易所存在的问题却也是非常明显的。一方面,针对市场投机氛围浓厚的特点,多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在倡导价值投资,但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与倡导的价值投资不符。所谓的量化交易,比散户投资者的投机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推广量化交易,并不利于市场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另一方面,由于资金量庞大,无论是公募还是私募的量化交易机构,在T+1交易制度下,玩的其实就是T+0交易。而且,由于这些机构有融券上的优势,低位买入后当天可在高位融券卖出,或者高位卖出后低位回补,从而实现盈利。 近几年量化交易基金业绩颇为亮眼,既与其逆势交易的特性有关,显然也与其有融券的优势不无关系。

而且,虽然说量化交易有利于提升市场的流动性,但由于量化交易的标的股票更多的都是优质股票,而这类股票其实并不缺乏流动性。因此,除非量化交易的标的股票出现全面撒网的特性,否则其对于提升市场流动性还是存在不足之处。

个人以为,对于量化交易既要从严监管,更要消除个中的不公平现象。资料显示,2019年,百亿级量化私募还只有4家,到今年8月份,这一数据增长至28家,其发展势头之猛可想而知。而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更多百亿级私募出现,以及量化交易机构的规模大幅扩张应是预期之中的事情,这更凸显出强化量化交易监管的必要性。

对于量化交易的监管,要严控高频交易,也要防止相关机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市场。量化交易在美国市场也已引起争议,其中量化交易会不会是一种操纵股价的方式,会不会构成欺诈,就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作者/曹中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