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捕个鱼嘛,

没偷没抢怎么就犯罪了?”

捕鱼对许多人而言

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休闲活动

然而却有不少人因为非法捕捞

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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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平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将巡回法庭搬进了瓮江镇

院长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具体事情是怎样的呢?

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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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7日凌晨5时许,瓮江镇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觉瓮江镇汨罗江河段有可疑目标!一名男子双手来回翻动,疑似是往河道里下网。

“我们是警察,你被包围了!上岸蹲下!”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现场抓获,现场以及从犯罪嫌疑人家中扣押捕鱼工具三重刺网1副及渔获物24.12公斤。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程某,瓮江本地人。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程某在明知政府禁止电鱼的情形下,仍在该县瓮江镇汨罗江河段内利用三重刺网捕鱼。经平江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程某使用的渔具作为三重刺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长江流域充电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规定的禁止使用的渔具;扣押的渔获物分别为鲤鱼、野生杂鱼,共计24.12公斤,直接经济价值为人民币2737.8元。

案发后,程某向县渔政部门缴纳了15100元的生态修复赔偿金。“我知道捕鱼是违法的,但是不知道有这么严峻。”庭审中程某哀叹道。庭审经过了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全县禁渔区在哪?

禁渔期是什么时候?

违法违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起来看看

普法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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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宣讲,向旁听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让群众全面了解了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进展的重要举措。它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积极参与。请大家切记,千万不要铤而走险去非法捕捞,不要幻想在法律面前有“漏网之鱼”,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730-6223123

非法捕捞水产品

既破坏了正常的水、渔业资源

更是对渔业、水生态环境

造成大面积破坏

对非法捕捞者自身也存在安全隐患

请广大群众

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携手保护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