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0时起,杭州全线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乘坐公交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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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杭州市公交交通集团、地铁集团相继发布相关公告称,为进一步强化公交、地铁乘车安全,自9月5日0时起,除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外,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指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的各类代步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及电动车电池等乘坐地铁。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北京市交通部门在2021年就明确,禁止乘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坐地铁。去年9月,山东省济南市正式施行《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其中电动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但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列入了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

今年6月,杭州媒体《都市快报》曾就电动折叠车、平衡车是否能带上地铁进行讨论。据当时实行的《杭州地铁乘客守则》: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而折叠电动车,与折叠自行车、滑板、风筝、平衡车等物体,均在该条管理的范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