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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看点

●2023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开始

●2023年度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后补助资金申领表填报事宜

01 2023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开始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为贯彻四川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培育壮大四川省瞪羚企业,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并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申报对象

(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在四川省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且不超过10年(含)的企业。

(二)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战略发展方向,主营业务(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四川“六大优势产业”等领域,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抢抓未来产业赛道。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拥有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具有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以企业成长性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重点考量企业创新能力指标。

申报企业成长性指标和创新能力指标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正增长,上年度总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近两年净利润为正数。

(二)上年度总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不含)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上年度总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三)申报企业每年都应有研发费用的投入,且近三年至少有一年研发投入在150万元以上,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三年研发投入总和/三年收入总和)不低于5%。

(四)企业近三年内取得相关产业领域内的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及以上;软件著作权6项及以上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2项及以上;国家审定(认定、登记)农作物及畜禽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2项及以上。除上述条件外,装备制造、先进材料、能源化工和医药产业领域的企业要求三年内取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知识产权数量应占知识产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对具有颠覆性创新、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突出且在资本市场获得融资支持的企业或者在行业关键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有技术突破和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可以适当降低相应条件予以倾斜支持。

具体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企业,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信用记录,三年之内不允许进行瞪羚企业的申报。

(二)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申报指导并积极做好企业申报的推荐工作,同时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

(三)申报企业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网上申报,需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已注册过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写《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上传系统,完成网上提交,由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经省科技厅受理后,导出打印《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申请书》正式版本汇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

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起至9月17日18:00截止。

推荐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起至9月20日18:00截止。

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报送给各推荐单位集中汇总后(须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盖章),由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109办公室(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24号)。

(四)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完成网上审核后,导出经省科技厅受理后的《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汇总表》于2023年9月23日前将盖章后的电子版传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专用电子邮箱。

(五)科技厅按照“申报、评审、推荐、公示”等工作程序,遴选择优开展瞪羚企业推荐工作,对新备案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后补助支持,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创新平台创建、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联系方式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段佩汝 028-68107260

饶军 028-68107830

电子邮箱:scdlqy_2023@yeah.net

填报技术热线

黄骥 028-65238321

查看原通知及申报材料要求、下载《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申请书》等附件,请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02 2023年度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后补助资金申领表填报事宜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日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了第十四批省级科普基地的认定与2022年度省级科普基地的评估工作,25家科普基地被认定为四川省第十四批省级科普基地,20家省级科普基地评估结果为优秀或良好。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科普能力建设,规范省级科普基地运行和管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采取后补助支持这批科普基地,并于近日就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后补助资金申领表填报推荐工作发出通知。

填报对象

通过科技厅认定的四川省第十四批省级科普基地及2022年度评估为优秀及良好的省级科普基地(具体名单请通过下方二维码查看原通知附件)。

填报流程

填报工作实行数字化管理,省级科普基地须进入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所属后补助类别填报《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新建后补助资金申领表》或《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年度评估后补助资金申领表》进行网上申报。

(一)填报对象需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89.120/),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申领表。已注册过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填报对象以单位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选择“项目申报”-“2023年申报指南”-“后补助项目”,根据所属后补助类别在线填报《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新建后补助资金申领表》或《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年度评估后补助资金申领表》(详见原通知附件)。

(三)申报单位在线打印1份资金申领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推荐单位盖章。

(四)申报单位在线上传备案表盖章扫描件,在系统中提交至推荐单位。

(五)推荐单位负责审核、汇总和推荐,按时限要求完成审核和网上提交。

填写时限

(一)省级科普基地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8时。

(二)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8时。

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一)申报项目咨询

科技奖励与科普处:张政028-86676522

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何雨028-85225767

(二)申报流程咨询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杨欣028-86715358

(三)技术支持热线

张波028-85249950

彭杰028-6523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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