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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 选调生

岗位 计划表(市直)

绥化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

岗位 计划表(县市区直)

招录高校范围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南京审计大学、浙江财经大学、郑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内蒙古大学、云南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湘潭大学、山西大学

绥化市市直机关及所辖县(市、区)2024年定向选调生优惠政策

市直机关

定向选调生在绥化市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 年(含试用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给予 10 万元、6 万元、2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两阶段发放:参加工作满 1 年后,试用期考核合格,按学历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 万元、1 万元;参加工作满5 年后,根据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剩余部分补贴)。

2.正式入职后,在绥自主购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给予 15 万元、6 万元、3 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政策条件且共同购房的,在享受原有购房补贴基础上,每人再额外给予5 万元、2 万元、1万元的补贴支持。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公寓数量不足或工作单位距离人才公寓路途较远需要租房的,连续 3 年发放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为10000 元、8000 元、6000元)。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购房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 个月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 100 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子女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可按照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 次就读学校,不受学区限制;每年可进行1次免费体检,在我市公立医院就医享受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父母或配偶在外市(地)居住的,参照带薪休假标准每年额外给予5-15天探亲假;在我市的文体活动、休闲娱乐、交通出行享受优惠政策。

联系方式:0455-8386203

县(市、区)直机关

肇东市

对于招录到肇东市的定向选调生工作满5 年后可申请:

1.租房补贴。前 3 年租房期间,给予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每年分别为10000 元、8000 元、6000元)。

2.生活补贴。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分别给予 10 万元、6 万元、2 万元的生活补贴。

3.购房补贴。正式入职后,在肇东自主购房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为15万元、6万元、3 万元)。

联系方式:0455-5975116

安达市

定向选调生在安达市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 年(含试用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给予 10 万元、6 万元、2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两阶段发放:参加工作满 1 年后,试用期考核合格,按学历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 万元、1 万元;参加工作满5 年后,根据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剩余部分补贴)。

2.正式入职后,在安达自主购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和本科生分别给予 15 万元、6 万元、3 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政策条件且共同购房的,在享受原有购房补贴基础上,每人再额外给予5 万元、2 万元、1万元的补贴支持。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公寓数量不足或工作单位距离人才公寓路途较远需要租房的,连续 3 年发放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为10000 元、8000 元、6000元)。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购房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 个月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 100 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子女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可按照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 次就读学校,不受学区限制;每年可进行1次免费体检,在我市公立医院就医享受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父母或配偶在外市(地)居住的,参照带薪休假标准每年额外给予5-15天探亲假;在我市的文体活动、休闲娱乐、交通出行享受优惠政策。

联系方式:0455-7348513

兰西县

1.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给予 10 万元、6 万元、2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阶段发放,第一阶段按学历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5 万元、3万元、1 万元,第二阶段根据用人单位对定向选调生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剩余部分补贴,此政策需在兰西工作5 年以上)。

2.3 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公寓数量不足或工作单位距离人才公寓路途较远需要租房的,连续3 年分别给予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为每人每年10000元、8000 元、6000 元)。

3.正式入职后在兰西自主购房的,一次性享受购房补贴,最高享受补贴面积为 120 平方米(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每平方米分别享受 1500 元、600 元、300 元)。

4.省外定向选调生参照带薪休假标准每年额外给予10-15天探亲假;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

联系方式:0455-5402380

庆安县

1.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对表现优秀且符合提职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

2.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给予 10 万元、6 万元、4 万元的生活补贴。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县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5 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公寓数量不足或工作单位距离人才公寓路途较远需要租房的,连续 5 年发放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0000元、8000元、6000 元;在庆安自主购房的,分别给予15 万元、6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政策条件且共同购房的,在享受原有购房补贴基础上,夫妻双方每人再额外给予5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补贴支持。

4.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 1 年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100 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账户缴存余额限制。

5.子女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可按照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一次就读学校,不受学区限制;每年可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在我县公立医院就医享受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父母或配偶在外地居住的,参照带薪休假标准每年额外给予5-15 天探亲假;为引进人才办理“庆安惠才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县域内凭卡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车辆,在县体育馆、图书馆、电影院、游泳馆等文娱场所享受优惠服务。

6.庆安县招录的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未满5 年便主动要求调离本县的,需返还所得生活补贴,租房、购房等补助后,再办理离职手续。

联系方式:0455-4343801

绥棱县

定向选调生在绥棱县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 年(含试用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给予 10 万元、6 万元、2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两阶段发放:参加工作满 1 年后,试用期考核合格,按学历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 万元、1 万元;参加工作满5 年后,根据用人单位对定向选调生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剩余部分补贴)。

2.正式入职后,在绥棱自主购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给予 15 万元、6 万元、3 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政策条件且共同购房的,在享受原有购房补贴基础上,每人再额外给予5 万元、2 万元、1万元的补贴支持。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绥棱县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 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公寓数量不足需要租房的,连续 3 年发放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为每人每年 10000 元、8000 元、6000 元)。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购房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 个月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 100 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子女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可按照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1次就读学校,不受学区限制;每年可进行1 次免费体检,在我县公立医院就医享受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父母或配偶在外市(地)居住的,参照带薪休假标准每年额外给予5-15 天探亲假;在我县的文体活动、休闲娱乐、交通出行享受优惠政策。

联系方式:0455-4628780

望奎县

定向选调生在望奎县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 年(含试用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给予 10 万元、6 万元、4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阶段发放,第一阶段按学历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 5 万元、3 万元、2 万元,第二阶段根据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剩余部分补贴,此政策需在望奎工作5 年以上)。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望奎县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 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公寓数量不足或工作单位距离人才公寓路途较远需要租房的,连续3 年发放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 10000 元、8000 元、7000 元。

3.正式入职后在望奎自主购房的,分别给予15 万元、6万元、4 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政策条件且共同购房的,在享受原有购房补贴基础上,每人再额外给予5万元、3 万元、2 万元的补贴支持。

4.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购房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 个月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 100 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全县范围内择校1 次;每年进行 1 次免费健康体检,在我县公立医院就诊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父母或配偶在外市(地)居住的,参照带薪休假标准每年额外给予 5-15 天探亲假。

联系方式:0455-6760033

明水县

1.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给予 10 万元、6 万元、2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阶段发放,第一阶段按学历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 5 万元、3 万元、1 万元,第二阶段根据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剩余部分补贴,此政策需在明水县工作5 年以上)。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明水县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 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公寓数量不足或工作单位距离人才公寓路途较远需要租房的,连续3 年发放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 10000 元、8000 元、7000 元。

3.正式入职后在明水县自主购房的,分别给予6 万元、4万元、3 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政策条件且共同购房的,在享受原有购房补贴基础上,每人再额外给予5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补贴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各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也可在上述基础上提高档次标准。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依据《绥化市住房公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在符合申请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 6 个月后,个人可申请额度最高为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均连续缴存6个月后,夫妻双方可共同申请额度最高为90 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子女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可按照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一次就读学校,不受学区限制;每年本人及配偶可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在明水县公立医院就医享受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父母或配偶在县外居住的,参照带薪休假标准每年额外给予5-15天探亲假;在明水县的文体活动、休闲娱乐、交通出行享受优惠政策。

联系方式:0455-6222630

青冈县

定向选调生在青冈县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 年(含试用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给予 10 万元、6 万元、2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两阶段发放:参加工作满 1 年后,试用期考核合格,按学历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 万元、1 万元;参加工作满5 年后,再给予5万元、3万元、1 万元)。

2.正式入职后,在青冈自主购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和本科生分别给予 15 万元、6 万元、3 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条件的,在享受原有购房补贴基础上,每人额外给予 5 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补贴支持。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公寓数量不足或工作单位距离人才公寓路途较远需要租房的,连续 3 年发放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每年分别为每人每年10000 元、8000元、6000元)。

4.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每年免费体检 1 次。

联系方式:0455-3185566

北林区

定向选调生在北林区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 年(含试用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6 万元、2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阶段发放,第一阶段按学历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 5 万元、3 万元、1 万元,第二阶段根据用人单位对招录定向选调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剩余部分补贴;此政策需在北林区工作5 年以上)。

2.正式入职后在北林区自主购房的,分别给予15 万元、6万元、3 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政策条件且共同购房的,在享受原有购房补贴基础上,每人再额外给予5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补贴支持。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公寓数量不足或工作单位距离人才公寓路途较远需要租房的,连续 3 年发放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 10000 元、8000 元、6000 元。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购房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 个月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 100 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子女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根据承载能力,可按照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 次就读学校,不受学区限制;每年可进行 1 次免费体检,在市、区两级公立医院就医享受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父母或配偶在外市(地)居住的,参照带薪休假标准每年额外给予 5-15 天探亲假;在我区的文体活动、休闲娱乐、交通出行享受优惠政策。

联系方式:0455-8315608

最终解释权归绥化市委组织部及其所属县(市、区)委组织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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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绥化党建e家

北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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