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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儋州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3年4月12日正式向儋州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儋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落实,研究制定了《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心怀生态环境保护“国之大者”,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折不扣抓紧抓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通过系统整改,推动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3项工作目标落地见效。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5方面65个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督导单位、督导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了整改措施清单,提出了7条主要措施:

一是提高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二是履职尽责,持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构建“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三是优化升级,全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四是锚定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五是聚焦问题,着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加快园区产业集群发展,有效解决“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河道采砂问题整治、水产养殖尾水规范化治理。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提质增效,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督察整改与监管执法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环境管理体系和监管制度。

七是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加强监督盯办、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为保障督察整改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追究督察整改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任。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采取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强化销号管理,制定出台督察整改销号办法。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坚持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相结合,营造良好督察整改氛围。

下一步,儋州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厚植儋州发展绿色底色,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美丽海南作出儋州贡献。

附件: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中共儋州市委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来源: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整改小组办公室

编辑:王彩玉 审核:陈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