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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明确,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从2023年9月25日起,借款人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调整存量房贷利率。9月25日前,银行进行修订合同文本、改造调整系统、识别符合标准的客户等准备工作,并尽快向借款人公布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

调整方式为:

  • 通过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房贷,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两种方式进行。

  • 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要符合贷款发放时的当时房贷利率下限政策。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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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规范住房信贷市场秩序,现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三、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应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四、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对借款人申请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贷款的用途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并明确提示风险。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利用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违规置换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严肃处理存在上述行为的内部人员。

五、各金融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做好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响应借款人申请,尽可能采取便捷措施,降低借款人操作成本,确保本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六、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各分支机构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督促贯彻执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8月31日

8月31日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知》对全国的首付比例做了统一规定,有助于引导各地按最低首付标准落实相关政策。此次下调首付比例以及二套房贷利率下限,不仅降低购房门槛,还将大大减轻购房成本。但是基于目前不少三四线城市首付比例已经明显下降,影响较大的是热点一二线城市。

官方公布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方案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公告称,正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

昨日新政出台后,最令大众关注的焦点内容是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幅度。

对此,方案中明确: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针对银行如何制定新发放贷款利率,不少业内专家与分析机构已进行相关测算。方案公布当晚,多位相关人士表示,执行层面,还需地方监管部门指导后,各银行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再进行细化。但每家银行的调整情况肯定有所不同,依据新规表述,主要也是以各银行所在城市在对应年份的房贷利率下限为调整依据。

哪些可以申请降低利率?

如何申请?

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自2023年9月25日起,可由借款人主动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也鼓励银行以发布公告、批量办理等方式,为借款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调整方式上,既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住房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也可以由银行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具体利率调整幅度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调整后的利率,不能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七家银行深夜回应存量房贷利率下调

具体来看,工商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称,正在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工商银行表示,该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

农业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称,正在积极依法有序开展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

农业银行表示,该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

建设银行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公告》称,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建设银行表示,该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按照通知规定,做好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有效发挥金融在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

建设银行称,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尽快开展利率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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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公告》称,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交通银行表示,该行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多渠道服务,依法合规做好组织实施。

邮储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公告》称,正在积极推进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准备工作。

邮储银行表示,该行已在抓紧制定操作细则,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便利服务,有效发挥金融机构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的作用。

招商银行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称,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招商银行表示,该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按照通知规定,做好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有效发挥金融在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

招商银行称,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正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尽快开展利率调整工作。

广发银行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公告》称,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广发银行表示,将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尽快开展利率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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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方都市报、新京报

编辑 | 李颖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