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商研判,广东省珠海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1日13时起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

珠海市要求各单位和市民立即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一、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广播、官方微信公众号和APP等密切关注台风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御台风通知,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的应急措施。

二、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序实行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含商超、市场)等应急措施;9月1日20时起,停运公共交通。

三、自9月1日22时起,全市实施交通管制,非应急救援车辆禁止上路,全体市民务必留在安全场所,做到“人不出门、车不上路”。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四、各民生保障单位和抢险救灾队伍要加强应急值守备勤,在保障人身安全情况下及时处置突发险情和灾情。

(总台记者 李锐 曲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