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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抵扣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孩每月1000→2000,子女教育由每孩每月1000→2000,赡养老人由每月2000→3000(非独生子女需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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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大家有什么影响呢?

个税抵扣金额增多,需缴纳个税变少,每个月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变多↑

举例:小明税前工资8000元(累计应纳税额在三万六以内,按3%税率计税),符合一项子女教育:一个孩子1000元,

【按原标准】需扣税(8000-5000-1000)*0.03=60元

【调整后】需缴纳个税(8000-5000-2000)*0.0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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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填报这几类专项的人,还需要再操作什么吗?

不需操作即可变化

未填报这几类专项通过什么渠道可以申报?

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按政策在2023年1月1日起就按新标准执行,那我以前少抵扣的怎么办?

累计计税下,以前多缴个税部分可以在本年度后续月份抵扣(即以前多缴,后面少缴个税),如有抵不完的,在明年个税汇算清缴时国家也会把多扣的个税退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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