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妈妈,我想吃又香又甜的馒头。

妈妈:好啊,妈妈给你做。

小朋友:我不要吃你做的,我要吃路口转弯那家面包店,他那里的馒头又香又软又好吃。

妈妈:好,妈妈和你去买。

小朋友:咦!为什么面包店关门了还贴了封条。

原来该面包店因为违规在馒头中添加糖精钠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该案件的相关材料已被移送至司法部门。

“糖精钠”是什么呢?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有机化合物,糖精钠的甜度比蔗糖甜300至500倍,在生物体内不被分解,对人体无营养价值。而大量摄入人体后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引起急性中毒,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了糖精钠的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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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中添加“糖精钠”违反什么相关法律法规呢?

在生产馒头过程中违规使用糖精钠,该行为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情节严重的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食品添加剂既不是“恶魔”也不是“毒药”,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都有明确的规定,在标准范围内使用是允许且安全的,大家不用过度担心;而商家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也应自觉遵循最基本的原则:

一、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二、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

三、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不应降低食品本身具有的营养价值;

五、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在食品中的用量。

同时也再次警醒一些不法商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一味追求利益而掩盖使用糖精钠的事实,该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更是把自己送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审核:周故柒

初审:卢碧燕

文字:陈金华

编辑:罗羚茜

——第157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