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现在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啦!
适用范围
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已办理共济授权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广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下具体操作流程吧:
前提条件,您的医保账户必须与被代缴人绑定“共济关系”,才可进行缴费。
点击下方链接,了解个人账户共济绑定。
进入缴费界面
在“贺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底部点击按钮【医保服务】-【医保缴费】-【账户人实名认证】,进入“个人社保费掌上办”,点击页面底部【缴费】,在【个账代缴】模块点击【个账代缴城乡医保】进入实名认证登录。
录入缴费信息
(1)在下拉框选择当前账户人的参保机构。
(2)填写待缴费人信息
填写待缴费人身份证号、姓名。
(3) 选择待缴费人参保信息
选择待缴费人参保机构,确认人员编码、险种是否为正确,如需修改,点击下拉框选择正确的人员编码及险种。
(4) 选择缴费年份
点击【缴费年份】下拉框,选择要缴费的年份。
验证待缴费人信息
点击页面下方【验证】按键:
(1)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功,页面显示待缴费金额。
(2)待缴费人信息验证失败,按页面提示操作。
①如弹出如下提示信息,说明待缴人已存在该缴费年份的缴费记录,无需再缴。
②如提示待缴费人与账户人未绑定,点击弹窗【登录】按键去绑定。
缴费
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缴费页面。
按提示完成缴费,并接收缴费结果。
编 辑 | 程仔
审 核 | 王晓鲁
来源:贺州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