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一网友反映:青原区华夏新城物业要求收房业主签不平等协议,且物业费强制要求收到2024年8月31日。如果不按他们要求,就不给业主交房办证!请问我们业主怎么办?请帮帮我们!前期物业金管家2022年10月撤出,华夏新城小区2022月11月(购房合同交房日为2021年6月30日)才符合交房,2023年6月现在的物业吉祥人家中标(物业和开发商都是一个老板股东)。空挡期6个月,我们未交房的业主必须要交此期间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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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关于青原区华夏新城要求业主签不平等协议的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青原区的关注!根据《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华夏新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三章第七条,物业费的收取从通知收房开始缴纳。物业公司实际收取物业费的时间是按2022年11月计算的。金管家2022年10月发布撤场公示之后,仍在继续服务,中间的六个月物业费由原物业金管家收取,直到2023年6月中标之后,新物业吉祥人家从7月1日开始收取物业费。关于强制收取物业费到2024年8月31日之事,目前物业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条例支持此行为

来源:《问政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