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一种古老的侵犯财产性犯罪,几乎与人类社会的历史一样久远。现今社会,我国公检法机关每年处理的盗窃案件在刑事犯罪的占比常年居高不下,盗窃罪属于一种频发性、高发性犯罪。
先看一下盗窃罪的定义,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规定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也以盗窃罪论处。
刑法定义解读:
一、通过以上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盗窃行为都构成犯罪,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各省的入刑数额不同,山东省高院、高检、公安厅联合下发的通知界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也就是说在山东省内处理的案件如果盗窃财物的价值在2000元以下是不构成犯罪的(当然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情形除外),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二、对于“多次盗窃”,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是: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即使其盗窃的数额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在两年内盗窃达到三次,也构成刑事犯罪。该规定主要是针对那些每次盗窃的数额达不到“数额较大”的入刑标准,但却屡次盗窃的惯犯,防止其钻法律空子,逃避刑法制裁。
三、所谓“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需要注意的是这三类盗窃没有盗窃数额的限制,盗窃行为只要符合上述情形,就构成盗窃罪。
四、除上述情形外,如果盗窃数额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不是就一定不构成盗窃罪呢?不一定,因为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了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的情形:(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以上八种情形,“数额较大”的标准降低50%,以山东省为例,盗窃数额达到1000元以上就构成刑事犯罪。
盗窃罪的量刑: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各省不同,山东省高院、高检、公安厅联合下发的通知界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60000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400000元以上。罚金是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
盗窃罪辩护:
根据个人辩护经验,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律师在进行辩护时需结合具体案情分析,详细阅卷,了解案情,从中寻找无罪、罪轻或从轻的辩点,尽力为当事人争取不予起诉、缓刑或判处轻刑的机会,体现律师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