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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蒙:重温经典——不怕他们叫唤
《镇压反革命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这是这是毛主席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重要指示之一,除此,毛主席还起草了若干具体方针和策略:

1、在湘西二十一个县中杀了一批匪首、恶霸、特务,准备在今年由地方再杀一批。我以为这个处置是很必要的。只有如此,才能使敌焰下降,民气大伸。如果我们优柔寡断,姑息养奸,则将遗祸人民,脱离群众。所谓打得稳,就是要注意策略。打得准,就是不要杀错。打得狠,就是要坚决地杀掉一切应杀的反动分子(不应杀者,当然不杀)。只要我们不杀错,资产阶级虽有叫唤,也就不怕他们叫唤。(一九五一年一月十七日)

2、中央已决定,在共产党内,在人民解放军内,在人民政府系统内,在教育界,在工商界,在宗教界,在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内清出的反革命分子,除罪不至死应判有期或无期徒刑、或予管制监视者外,凡应杀分子,只杀有血债者,有引起群众愤恨的其它重大罪行例如强奸许多妇女、掠夺许多财产者,以及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其余,一律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缓刑期内强制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这个政策是一个慎重的政策,可以避免犯错误。(一九五一年五月八日)

3、“缓期二年执行”的政策,决不应解释为对于负有血债或有其它重大罪行人民要求处死的罪犯而不处死,如果这样做,那就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向区村干部和人民群众解释清楚,对于罪大恶极民愤甚深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必须处死,以平民愤。(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五日)

4、目前在全国进行的镇压反革命的运动,是一场伟大的激烈的和复杂的斗争。全国各地已经实行的有效的工作路线,是党的群众路线。这就是:党委领导,全党动员,群众动员,吸收各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参加,统一计划,统一行动,严格地审查捕人和杀人的名单,注意各个时期的斗争策略,广泛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各种代表会、干部会、座谈会、群众会,在会上举行苦主控诉,展览罪证,利用电影、幻灯、戏曲、报纸、小册子和传单作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打破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坚决地反对草率从事的偏向。

关于杀反革命的数字,必须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内。这里的原则是:对于有血债或其它最严重的罪行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和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必须坚决地判处死刑,并迅即执行。对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虽然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但尚未达到最严重的程度,而又罪该处死者,应当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以上,选自《镇压反革命必须实行党的群众路线》(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五日),这是毛主席修改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时写的几段指示。

显见,对于镇压反革命,该杀的、必须杀的,毛主席的态度是坚决杀;对于该杀但可以暂时不杀的,毛主席的态度是缓杀,不过,绝不是一律不杀。镇反运动,确保了新中国的稳定和巩固,让暗藏的反动分子彻底丢盔卸甲、偃旗息鼓,红色江山从此稳如泰山。

以史为鉴。严打,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一连串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简称,发起者是邓小平。198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在北戴河向公安部指出:“对于当前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判决和执行,要从重,从快;严打就是要加强党的专政力量,这就是专政”。中国共有四次严打活动。1983年首次提出“严打”这个概念,并进行第一次“严打”;1996年进行了第二次“严打”;2000年-2001年进行了第三次“严打”,增加了网上追捕逃犯的行动,也被称为“新世纪严打”。第四次严打是2010年。它的宗旨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并在各地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在“严打”期间破获的各类案件,一律从重从快处理。

对于八三年的严打,国人最津津乐道。1983年8月25日,中央政治局做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拉开序幕。9月2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前者规定对一系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后者则规定在程序上,对严重犯罪要迅速及时审判,上诉期限也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10天缩短为3天。

这一次“严打”,政治和军事色彩十分浓厚;这一年,数十万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卫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匆匆进行了特种训练。中共中央发文件指出:不清除刑事犯罪分子,中国将面临内外两线作战的困局,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不能巩固……运动强调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军等有关部门齐动手,把判处死刑的权限交到县区一级的法院,同级的党委领导可以直接决定判处死刑。

于此,依靠政策治理国家及经验,是发动“严打”的组织条件。自新中国成立之后,在1979年制定刑法典之前的30年,控制犯罪,按毛泽东的话来说,“主要靠决议、开会……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而依靠群众运动也是其主要做法,如1950年3月至1953年上半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开会定政策、定处死比例,用军事化、全民皆兵的组织手法,都影响了后来数次、尤其是1983年的严打。

实践和历史证明,没有镇压反革命和严打,国家就不能稳定、人民就不能安定,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下,如果拘泥在法律条文和官司环节等等步骤及细节上,咬文嚼字地解决问题就是扯皮,造成的结果便是国家和社会就永无宁日。

以史为鉴。高层一再警示:腐败问题可能导致“亡党亡国”,显露出对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危机感。舆论认为,中央在官员腐败问题上措辞越来越严厉,动作越来越紧促,尽显决心。然而,反腐败年年拉网,可并没有达到“竭泽而渔”。那么,怎样才能够一网打尽呢?答案只能是严打!没有严打就不能震慑。严打和枪毙,才能够让腐败分子、贪官污吏人财两空,否则,贪腐的心永远不死,贪心不死,就会一直贪下去、腐下去!国无宁日、民则遭殃!虽有叽叽喳喳的鼓噪,但我们不必去加以理会,一如毛主席说的——只要我们不杀错,资产阶级虽有叫唤,也就不怕他们叫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