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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40号)要求,现将缴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安排

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时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文件精神,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没有缴费的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灵活就业人员一次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负担压力较大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缴纳养老保险费,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全年的社会保险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和基数

按照(内人社办发〔2023〕140号)文件精神,2022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469。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可以在60%到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2023年缴费基数下限按7469元的60%, 即4481元核定;上限桉7469元的300%, 即22407元核定。

三、征缴模式

(一)自主缴费模式: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上的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内蒙古税务局、电子税务局、蒙速办等渠道,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成功后缴费信息7天内会自动传递到人社部门业务系统,个人不需要办理到账手续,人社部门依据推送的数据自动到账。

(二)核定缴费模式: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参保人员选择的缴费档次核定本年度缴费金额,缴费人员选择使用线上缴费方式(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内蒙古税务局、电子税务局、蒙速办等)进行缴费,也可以选择持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到税务部门的经办窗口进行缴费。

(三)缴费凭证打印:如果需要报销或有特殊需求,可以在缴费完成3个工作日后,通过税务线上缴费的“缴费凭证开具”模块自行打印凭证,也可以到税务机关窗口进行补打。

四、需要到社保机构窗口办理缴费的情况

(一)首次灵活就业缴费人员,持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或社银一体化人社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企业参保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接续。

(二)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到经办机构窗口或社银一体化人社窗口核定缴费。

(三)本年度到龄退休人员请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核定缴费。

(四)2023年前已参保登记,2022年缴费困难没有缴费的,补缴2022年度的请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银一体化人社窗口核定缴费。

(五)目前已在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要交纳本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人员,请于每月月初办理,参保人员须自行协调所在单位确定当月申报时间,保证灵活就业缴费到账调回单位后,单位再进行当期申报。

附: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主要缴费档次

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