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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8月29日上午,顺昌县检察院、法院联合教育局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邀请顺昌一中、二中、金桥学校、职业中学共计80余名学生旁听庭审,通过庭审以案释法,进行了一次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

2022年12月期间,被告人苏某为牟利,在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受“上线”指使,使用本人银行卡帮助取现、转账。经查,苏某所取资金涉及多起诈骗案件,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本次“开学第一课”活动将司法实践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严肃的庭审氛围让同学们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体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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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顺昌检察微信公众号

转发:南平检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