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一名民警酒后殴打残疾人的视频,9个月后再次引发了公众的关注,事件的真实性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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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商洛市洗脚城暴力事件中的被打者宋某的伤情鉴定问题,家属对派出所办案进展缓慢表示困惑。九个月过去了,案件仍未有结果。监控视频清晰记录了打人者的行为,打人者身份明确,还有目击证人和伤情鉴定的证据。这样明显的案件为何一直没有结果?被打者家属希望案件能尽快得到解决,为他们讨回公道。

商洛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于8月27日表示,打人者赵某确实是该单位的人,事发后他的警服和警官证早已被没收。至于公示栏中仍有他的照片的原因,该负责人解释称,车管所的廉政公示栏一直保留着这些照片。此外,停止执行职务并不意味着他不需要去单位报到接受调查。虽然他可能并没有在岗位上工作,但被停职后仍需前往单位配合调查。至于为什么案件还没有处理结果,目前还不清楚。

打人者赵某对自己当初酒后伤人的行为深感懊悔。他表示希望这件事能尽快得到解决,这样对他来说也算是一种解脱,他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第九十条的规定,对于一些人身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的情况包括: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的情况;被侵害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情况;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情况。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侵害人对伤情程度存在异议,他们都有权提起鉴定。

然而,该法条并未对刑事案件的重新鉴定次数进行约束。因此,派出所要求进行第三次伤情鉴定并不违法。但对于家属来说,这种情况下的第三次鉴定似乎有些多余。他们希望派出所能够尽快完成办案,给受害者一个公正的结果。

在这起暴力事件中,不仅暴露了派出所办案进展缓慢的问题,也引发了对于伤情鉴定程序的思考。或许,在未来的修订中,法律可以对刑事案件的重新鉴定次数进行限制,以减少类似情况下的纠纷和耗时。同时,也希望司法部门能够加强对于类似暴力事件的打击力度,确保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