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要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具体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青苗费参考农作物的经济价值,由政府部门评估计算。那么,集体土地拆迁补偿不给青苗费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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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的薛先生在自己的承包地上种植名贵树种多年,经济收益可观。该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部门给出的补偿方案却按照3年前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薛先生的名贵树木补偿很低,后来征收部门提出可以通过评估确定价值,但在薛先生自行找机构评估后,有关部门却不认可该评估结果,导致补偿一直没有进展。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本案薛先生种植的名贵树木价值明显高于普通的苗木,征收方拟参照其他苗木的价格给予补偿违背公平、合理、足额的补偿原则。在不认可对方提供的补偿标准的情况下,薛先生可以依法请求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补偿标准。如双方经协商后,征收方坚持不给青苗补偿,薛先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有关部门履行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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