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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潘巧

责编|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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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市大足区,有一群为文物和文化遗产“发声”的人,正在做着与时间赛跑的事,他们被称为“文化遗产检察官”。

大足区位于重庆市西部,是重庆市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所在地。从2020年开始,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区情实际,将大足石刻等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重点领域,创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工作制度,为辖区文物和文化遗产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护。

为两座古墓开展“首案”探索

提到4年前办理的该院首起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大足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龙云仍然对办案过程中面临的种种困难记忆犹新。

2019年七八月间,大足区宝兴镇虎形村、龙水镇大围村相继发生两起盗掘古墓葬案件,两座古墓的墓碑、墓室不同程度受损。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侦破此案,将犯罪嫌疑人黎某等5人抓获。龙云所在的检察五部主要负责该院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2020年5月,通过走访文物保护部门了解到案件线索后,该院成立专案组调查核实案件具体情况,研究公益诉讼的可行性。

当时,湖北、云南等多地已经陆续将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也于2020年4月出台《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首次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纳入公益诉讼监督范围,因此该院提起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并没有障碍。

不过,该案办理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难题是两座涉案古墓并没有被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名录,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具有保护价值,是否应该纳入提起公益诉讼范畴,检察机关内部存在不同意见。

龙云告诉记者,让他们下定决心对此案提起公益诉讼,主要是因为该案背后体现出的公共价值。“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是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层层上报、层层筛选产生的,在实际工作中,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价值和重要性常被忽略,如果现在不保护,甚至等不到它被定级的时候。”龙云说。

案件向前推进的第一步是确定两座古墓的文物价值。大足区检察院委托文物司法鉴定机构对两座古墓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两座古墓属于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认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认定的文物,具有史料参考价值与艺术价值。

认定两座古墓的损失价值及修复费用,也是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之一。龙云告诉记者,因为此案是该院在文化遗产领域公益保护的首次探索,对于黎某等人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修复方案如何制定等问题,都没有成熟的案例可供借鉴参考。

在与文博机构实地勘查的基础上,检察官们与文物专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论证,最终“一点点抠出”修复方案,并提交了一份专业的起诉书。

2020年9月,大足区检察院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黎某等5名被告人共同承担古墓葬修复保护费用并向社会公众道歉。同年10月,大足区法院审理此案并当庭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请。

本案也是重庆市首例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据了解,利用5名被告人赔偿的修复保护费用,大足区检察院委托大足石刻研究院对两座古墓进行保护性修复,并于2021年底完成修复工作。

立足区情提升文物保护水平

因为大足石刻,大足区有“石刻之乡”的美誉。大足石刻是大足区境内所有石刻造像的总称,目前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窟为75处,共有造像5万余尊,1999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除了较为著名的“五山”石刻外,分布在山间乡野的中小石窟石刻也是大足石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管理难度较大,这些中小石窟石刻的保护状况参差不齐。

而中小石窟石刻的保护也迫在眉睫。2022年4月,大足区检察院联合大足石刻研究院对辖区重点中小石窟开展专项保护行动,经过1个多月的巡查,发现圣水寺、兴隆庵和桂花庙等7处摩崖造像存在不同程度的受损情况和安全隐患。

位于三驱镇的兴隆庵摩崖造像依山开凿,大部分石刻造像裸露在外,是大足区中小石窟石刻中规模较大的一处。通过当时拍摄的现场图片及检察官的描述,可以还原兴隆庵摩崖造像此前令人堪忧的保护状况:造像外部仅有当地村民自发搭建的简易遮挡棚,条件简陋且存在安全隐患,内部没有排水设施,因长期遭受水浸和风化侵蚀,部分造像面部损毁严重,还有一些造像受到人为损伤。

“这几处摩崖造像属于市县级文物,均由镇街进行属地管理。由于资金及人员有限,对于文物的保护力度不够。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日常保养维护、抢救性保护、环境治理等保护工作都不容忽视。检察机关的介入,为文物保护注入了司法力量。”大足区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宋炜介绍。

为了提升对大足石刻的保护水平,大足区检察院将此作为系列案立案调查,并于2022年5月分别向负有文物安全责任的当地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收到建议书后,相关镇街组织检查上报,配合文保专业机构开展保护设施建设、文物本体加固等基础工程,并在专家指导下配置文物安防设备及周边环境治理。

据了解,截至2023年3月,上述7处中小石窟的保护工程已全部完工。

不仅是对石窟石刻的保护,3年来,大足区检察院聚焦古建筑、革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有关部门开展文物修缮13处、遗址清理发掘1处,消除文物安全隐患14处,补续非遗项目传承1个,落实文化遗产保护经费700余万元。

“检察机关参与文物保护,对我们的工作是帮助和促进。不仅减轻我们的工作量,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能够引起相关责任单位对文物保护的重视及迅速行动。”大足石刻研究院安全保卫处副处长杨光宇说。

催生创新制度为文物保护凝聚合力

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过程中,一项新的制度在大足区检察院诞生,并逐渐成为该院的特色品牌。这就是“文化遗产检察官”工作制度。

2020年7月,大足区检察院与大足石刻研究院签订重庆市首个关于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合作的协议,建立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11项协作机制。

根据这一协议,大足区检察院在大足石刻博物馆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办公室”,由游强、龙云、万灵、宋炜4人组成的“文化遗产检察官”队伍驻点轮值,负责线索受理、联合巡查、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大足石刻研究院也派出4名专家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文物认定、价值评估和修复建议等方面的专业支持。

成为“文化遗产检察官”后,龙云开始有意识地提升相关专业知识。遇到专业问题及时向专家请教,阅读专业书籍,参加文物专家来院讲课,而参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工作的过程,也成为龙云等人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业务能力的机会。

“文化遗产检察官”工作制度从大足开始,但已经不限于大足。据了解,这项由大足区检察院率先建立的工作机制已在重庆全市推广。

大足区检察院在与文物主管部门、文博机构探索跨行业合作的同时,针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跨区域合作开展探索。自2020年以来,围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该院通过与毗邻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川渝文化遗产保护。

2020年6月,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大足区检察院和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建立起川渝地区首个世界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合作机制。同年7月,该院与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达成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意见,在川渝石窟寺保护方面加强专项领域的系统合作。今年4月,该院分别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和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合作,约定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保护,建立健全“文化遗产检察官”跨界协作机制等内容。

此外,2022年重庆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推动建设市级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中心的建议。2023年6月1日,位于大足石刻宝顶山景区的重庆市检察院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并对外开放,文化遗产保护全方位升级。

文物不会“说话”,但那些被保护过的文物重焕“新生”的模样,是这群“文化遗产检察官”付出的最好见证。据了解,大足区检察院后续将继续深化“文化遗产检察官”工作机制,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专业化、专业保护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