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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下午,凯里市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作当庭宣判,双方当事人表示服判。

经审理查明,2021年9月,被告王某松向他人购买山林,其后未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便实施砍伐,在装运林木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林业部门调查,王某松采伐马尾松、枫香树、杉树林木蓄积共22.3352立方米。

案发后,王某松已被凯里市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刑罚。对于王某松滥伐林木破坏的生态环境,王某松自愿通过认购碳汇的方式予以修复,凯里市人民检察院经履行公告程序后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凯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松滥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保护,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遂判决被告王某松支付认购的碳汇资金2140.02元并承担补植复绿方案编制费2500元。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守护。凯里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山青、水绿、天蓝的良好生态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凯里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