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昕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经衡阳市委批准,衡阳市纪委监委对常宁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本单位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张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法纪,心无敬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衡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衡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昕开除党籍处分;由衡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昕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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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昕,男,汉族,湖南常宁市人,1968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6月参加工作。

历任常宁县宜阳区团委书记,县委办公室干事,县委办信息组副组长,县委办信息组长,县委办督查室主任、县委县政府正科级督查员,松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常宁县政府农办副主任,常宁市政府农办副主任,畜牧水产局副局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江河乡党委书记,宜潭乡党委书记,宜潭乡正科级干部,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常宁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党组书记,

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党组书记,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中共常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分享出去,让更多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