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情可以说是世间最牢固的亲情之一,维系这份亲情的不仅仅是浓于水的血缘关系,还有成长在同一环境下形成的默契,所以人们常说:“姐妹情深,犹如大树根连根;姐妹连心,心有灵犀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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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凡事又不一而足,辽宁兴城曾发生过的一桩案件就是个例外:妹妹遭到姐姐的未婚男友侵犯,姐姐本应维护妹妹并果断离开这个没有底线的男人,可谁知这个姐姐却做出了帮助男友脱责的一系列举动,以至于其男友被无罪释放。

老王是开旅店的,因为性格开朗为人仗义,所以周围同辈人都喊他“七哥”。2017年12月8日早上天刚刚亮,一个女孩子走进他的旅店,喊了声“七爷”接着就说出了一句让老王震惊的话:“帮我报警,姐夫欺负我。”

这个女孩子就是本案的被害人小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2004年出生的她刚读初二,由于父母离异她一直与母亲一起生活,但母亲因犯罪被判入狱,她不得不寄宿到姐姐小涵和男友的住处,谁知相处才几个月就发生了这档子事。

处事沉稳的老王并未直接报警,而是安抚一番后让小冉去上学,随后找来了小冉的姨娘、舅妈,共同商议后续处理办法。等到傍晚小冉放学回来,姐姐小涵也来到老王的旅馆,小冉当面向众人讲述了她被侵犯的三次痛苦经历。

小冉描述第一次发生在11月的一个周末,当时她正在姐姐房间玩电脑,姐姐的男友先是对她做了一些亲昵动作,随后开始上下其手,在她极力反抗后对方才离开。

第二次发生在姐姐小涵过生日那天,小冉因发烧在自己房间休息,“姐夫”忽然闯入并掀开小冉的被子,作案工具上已然套好小雨衣……幸好姐姐打来电话,“姐夫”这才悻悻离去。

第三次发生在12月2号11时许,小冉正在姐姐床上玩手机,“姐夫”再次冒犯了小冉,因为小冉难忍疼痛用手推拒,对方不得不停止侵犯。

几个成年人听完小冉的这番讲述都已是气得不行,经过商议决定带小冉去医院做相关鉴定。按道理说发生这事姐姐小涵应该是最悲愤的,可谁知她却是最冷静的一个,进门后她就按下了手机的录音键,记录了小冉讲述的全部内容。

经当地医院妇检:小冉发育正常,但还未达到成年模样,私密处内侧可见3个充血点,后耻联合部有一长0.3CM左右裂痕,表面充血,万幸的是小冉的贞洁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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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冉爸爸听说小冉的遭遇后上门找小涵男友理论,不料这个年轻人不仅不认账,还说要想让他离开小涵得立一个字据,小冉以后有任何事情不要找他,小冉爸爸感觉他欺人太甚愤,顺口说了一句“不行就让小冉自己抠破”并随后报警,案发。

经查,嫌疑人即小涵男友叫依凡,内蒙赤峰市人,案发时24岁,暂住在兴城市。因本案于2017年12月10日被刑拘,12月19日被批捕,但其从头至尾都否认未对小冉有过侵犯行为,还说小冉的伤处是自己造成的。

2018年12月4日,该案在兴城开庭审理,姐姐小涵当庭证实小冉所称第三次被侵时她在家中,男友没有作案机会。基于此审理方认定在案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且无其他有充分证明力的证据予以佐证,因而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因此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奸罪。随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依凡无罪。

当地检方随即提起抗诉,经补充侦查发现姐姐的证言不实,手机信号显示当日其在全天在单位上班,另查实她在案发前向男友泄露了妹妹的妇检结果,导致嫌犯提前获知无直接证据可以证实其实施了实质性侵犯从而做出虚假供述。

幸二审方态度严谨,对在案证据进行了重新梳理并采信了小冉的指控,最终认定原审被告人依凡的行为构成猥亵罪,因被害女孩小冉尚未成年,故应予以严惩,但认定被告构成强奸罪的抗诉意见因无确凿证据所以未获得支持,最后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

实事求是地说如今的社会治安环境越来越好,可还是会有一些人譬如本案中的依凡一样,为了达到个人的无耻目的不惜以身试法,最终又无一例外地落入法网,成为警示世人的鲜活案例。

本案之所以引起热议更因为姐姐小涵的所作所为:可能这对姐妹间的情谊在分崩离析的家庭中已消磨殆尽,更可能她是被“爱情”彻底冲昏了头脑。如果说她的糊涂也属于人性中的一种,我们只能说这人性也真是够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