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四川省科技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印发《四川省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萃青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0)》(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将启动实施政治引领、淬火锻造、吸引集聚、平台成就、成长激励、赋能减负、交流提升、便捷入川、暖心关怀“九大行动”,着力营造促进青年科技俊才脱颖而出、出类拔萃的良好生态,对全省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进行了系统政策部署。

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四川将提高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比例,实施青年科技人才专项,青年科技人才担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比例达到65%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每年支持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60%以上。

同时,四川还将推动重要科研平台更多由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担纲,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科技创新平台自主设立科研项目比例不低于60%,并将其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指标,科技评审专家组中青年科技人才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为了切实为青年科技人才松绑减负赋能,《实施方案》还简化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审核验收,明确要保证科研岗位青年科技人才80%以上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此外,还在“天府科创贷”产品体系中推出“天府人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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