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城固县博望街道办事处五里庙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小林等人违规审批建房问题。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时任五里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小林和村委会副主任张亮,在明知村民张某和聂某两户宅基地由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后明确不能翻建的情况下,仍违规同意两户拆旧翻新建房,致使上述两户违规修建房屋,许小林和张亮负有直接责任。博望自然资源所干部杨亚坤不能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的违法乱建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负有重要责任。2023年2月,许小林因在党纪处分期内再次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张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亚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乡县骆家坝镇干部刘谋俊在项目建设中收受施工方礼金问题。2016年6月,时任骆家坝镇钟家沟村村委会主任刘谋俊在骆家坝镇钟家沟村某项目建设中,收受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郝某现金红包,帮忙协调项目施工相关事宜。2023年2月,刘谋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镇巴县观音镇小南海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谭光安侵占低保户资金问题。2017年1月至2022年11月,谭光安利用保管低保户谭某、王某“一卡通”存折之便,分别支取两户3494.5元、2115.73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2023年3月,谭光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侵占资金已全额退还。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今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强调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新成效赢得广大群众信赖和支持。

当前,乡村振兴领域“微腐败”存量尚未清除,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又时有发生。乡村振兴建设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容易招来“蝇贪”“蚁腐”。一些别有用心者就此动起歪心思、打起小算盘,把“黑手”伸向乡村振兴领域。有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利用经手的惠农资金、涉农补贴中饱私囊;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把村集体“三资”当成“摇钱树”,干起利益输送、“暗度陈仓”的勾当;有的热衷于搞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在美丽乡村建设中造“盆景”、搞“一刀切”……这些问题不仅影响政策落实、贻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从上述3起案例来看,有的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小微权力滥用,导致违规决策;有的在涉农项目实施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有的群众观念淡漠,利用群众信任,随意截留挪用群众补助。这些问题的发生,严重影响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成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惩处,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践行党的性质宗旨、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初心使命。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为镜鉴,严肃纪律规矩,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切实扛好扛牢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坚决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作风突出问题和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蝇贪”“蚁腐”问题,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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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中清风

编辑 |熊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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