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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律师秦嘉泽团队接到了这样一则咨询:律师您好,我一个朋友向我借钱,借钱的目的是给儿子买房,但是我担心他之后还不起,想签一份协议表示如果还不起那就可以执行他儿子名下的房产,这份协议是否要去公证处公证?

还曾经有咨询,男女双方在婚前买房,相要约定好房屋的归属问题,也问我们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本文就简单讲述一下关于公证的基本知识。【如果您的企业或者您本人存在相关风险或者纠纷,可以直接私信留言进行咨询(留言请直接表述您的问题或联系方式,我们看到后会第一时间回复)。】

一、公证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而是一种独立机构

公证处,也就是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盈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也就是说,公证处最大的作用是“证明”。

二、公证处常起的作用——证明以及公证债权文书

实践来讲,公证处常起的作用一是证明签署协议时双方都知晓合同的内容、精神正常——但这并不代表协议本身肯定有效,协议是否有问题不在公证处的审核范围内,协议该无效还是会无效,判断协议是否有效的权利在法院,这项权利不可能给公证处。

公证处常起的作用之二,是公证可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这是法律赋予公证处的一种特殊权利,经过公证处公证、格式特殊的公证债权文书,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上述咨询中,我们建议第一位咨询者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债权文书,借款人的儿子作为担保人一起签字,如果对方不还款,出借人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三、哪些协议最好进行公证?

首先,我国没有哪一类协议要求必须经过公证才能生效,因此公证对于协议而言更多的是“辅助作用”。

其次,从实践角度,为了避免麻烦,类似婚前协议、遗嘱、借款协议、居住权协议、离婚后抚养权变更协议、高风险的商务合作协议、涉及境外的合作协议等,最好进行公证。

公证可以证明双方签字的效力,最大程度降低对方说我当时被欺诈、欺骗的风险。

最后,如果你的协议涉及到强制支付,比如借款、抚养费支付等,可以考虑办理公证债权文书,公证债权文书可以直接执行,省去复杂的法院诉讼审理过程,节省六个月至一年的时间。

以上就是有关公证的基础内容,如果您的企业或者您本人存在相关风险或者纠纷,可以直接私信留言进行咨询(留言请直接表述您的问题或联系方式,我们看到后会第一时间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