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实习生 王庆伟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8月2日)发布《2018-2022年度广东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分别为2018年1196件1493人,2019年1952件2372人,2020年1503件1818人,2021年1354件1685人,2022年1297件1579人。

从人员结构看,原党委、政府工作人员1604人,占起诉数29.26%,其中,原县区“主官”672人,占起诉人数12.26%。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69人,占起诉数6.73%。事业单位人员360人,占起诉数6.57%。民营企业人员925人,占起诉数16.87%。

权钱交易多牵涉工程领域

《报告》显示,职务犯罪案件类型较为集中,以受贿罪为主。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7302件8947人中,受贿罪3315件3579人,占总件数45.40%。贪污罪1389件1831人,占总件数19.02%。

此外,大要案多,涉案金额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中,处级干部692人,占12.62%;厅(局)级干部223人,占起诉人数4.07%。这类案件涉案金额普遍较大,如2022年一审判决的27个厅级干部案件,受贿金额300万元以上占92.59%。从个案受贿金额看,金额最高为8902万元;最低为263万元。

《报告》指出,权钱交易多牵涉工程领域。工程招投标、工程承揽、工程项目审批、涉工程事项协调等,是权钱交易多发、高发的“重灾区”。

如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23个县区“主官”案件,19件涉及利用职权为他人承揽工程谋取利益,涉案金额高达21846.34万元,占总金额72.31%;有16件涉及利用职权为他人工程项目审批提供便利,涉案金额5205.99万元,占总金额17.23%;涉及协调工程其他事项的有16件,涉案金额2608.17万元,占总金额8.63%。

再如,2022年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27个厅级干部案件,有26人涉及利用职权为他人承揽工程、工程招投标结算和支付谋取利益。

职务犯罪手段不断隐蔽翻新

《报告》称,职务犯罪手段不断隐蔽翻新。有的利用家人、亲戚、朋友、同学在幕前充当受贿“白手套”,自己幕后隐蔽操控“假公夹私”,以推动工作、发展经济名义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有的让家人或者特定关系人打着“借贷”“投资”“委托理财”等貌似合法经营行为的幌子大肆敛财等。

有的利用股权结构错综复杂的“影子公司”或借助金融手段辗转腾挪实施利益输送。有的通过更改企业“激励系数”达到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目的。

如张某滥用职权案中,为了使其特定关系人杨某获取更多奖金,张某擅自改变激励制度并审批通过奖金调整方案,给国有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548.38万元。又如某信托公司董事长黄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价格、虚假谈判、以权施压等方式,骗取公款1.4亿元。

另外,“窝案串案仍多发,国企尤为突出”是另一特点。《报告》指出,“塌方式”腐败仍时有发生,如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县区“主官”23人中,仅湛江市就占了5人、河源市占了4人。

这一现象在国有企业案件中尤其突出,很多涉案国企的领导与领导之间、领导与非国有企业人员之间、领导与重点岗位人员之间相互勾结,利用各自资源结成错综复杂的利益共同体,互惠互利,心照不宣,互相包庇,收受相同私营企业主贿赂,在投资项目中,层层失守职责,违规决策,滥用职权。如某省属国企集团,自2014年起该集团先后有7名集团高管被查处。

根据《报告》,2022年一审判决的27个厅级干部案件,已追缴赃款共计5.5亿余元,占应追缴赃款的84.6%。27人中,26名被告人坦白、认罪,占比96.30%,仅1名被告人不认罪,人民法院判决在事实认定及定性上与检察机关意见一致,显示出追赃挽损力度不断加大、检察办案质效整体稳步提升。(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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