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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曹县公安局已对山东景登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维护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通过山东景登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投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相关凭证、收据、支付及收取收益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登记的,视为放弃权利,后果自负。

二、现公安机关告知该公司从业人员(含离职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退还在该公司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悔改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三、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受损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投资参与人积极提供追赃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不信谣、不传谣,要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对于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赵警官 、李警官

联系电话:0530-3333367

0530-3333365

特此公告。

曹县公安局

2023年8月1日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投资需谨慎,凡是未经银行监管部门批准的,承诺在一定时间还本付息的都是非法行为。投资者应格外谨慎,须知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投资人须自担风险。不贪小利,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来源:曹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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