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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毕学文 通讯员 郑一萍 彭春晴

日前,记者从淄博市人社局获悉,7月底前,我市退休人员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将全部发放到位。据了解,此次调整范围是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根据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6号),今年将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次定额调整将按照社会公平原则,每人每月增加41元养老金。挂钩调整则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原则,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22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5%确定月增加额。第二,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2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4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0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岁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即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本次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也可拨打0533-12333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