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汾阳市始终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为指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治理多元化解方式,以“民有所盼、我必行之”的担当作为,多措并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汾阳市信访工作迈上法治化轨道。
筑牢思想根基 强化政治引领
《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汾阳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学习宣传,把《条例》作为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汾阳市委书记李正奎明确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把推动化解信访积案作为检验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努力让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理论指导实践,精准把握《条例》核心要义,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助力全市信访总量大幅下降。
着眼示范建设,强化源头治理
汾阳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于“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目标,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在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上下功夫,切实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化解在了、化解在基层,坚决杜绝了信访上行。一是纵横联动打通信访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坚持实行群众信访代理代访制度,持续做好信访工作前端化解,切实做到了小隐患早发现、小纠纷早调解、小诉求早回应、小信访早解决、小案件早办理。二是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突破。对苗头性、倾向性重大信访问题,始终坚持一线工作法,全力压实责任主体,分析研判成因、落实化解措施,达到了把市域作为重大风险的终结地、各责任单位作为解决问题主战场的效果。三是凝聚合力发挥多元化解作用。大力统筹市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中心、市公安局疑难复杂案件调解中心、市卫健委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和法律工作者、“两代表一委员”等力量,牢固树立全市信访工作“一盘棋”思想,有效构建起了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今年以来,已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200余件。
坚持多措并举,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精准施策、疏通堵点,铺好“连心路”。信访人赵某某与某公司劳动纠纷信访事项已解决,但其仍不断进行网上投诉。汾阳市信访局、人社局、民政局三方同步发力,通过“劝、解、帮”的方式,多次面对面以“真心”换“暖心”,赢得了赵某某的信任和支持,最终实现了“事心双解”目标。赵某某信访事项的化解再次证明,简单粗暴的办法只能导致重复信访,“情、理、法”三效合一,设身处地的帮助才能换来群众满意。二是压实责任、对症下药,架好“合作桥”。“信访人刘某反映2012年在村村通道路实施过程中,与承揽项目方发生的经济纠纷,其个人利益受到极大损失。”多年来重复向各部门投诉,市包案领导了解情况后成立了工作专班,多次带案下访并亲自与上访人面谈,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市联席会议召开专题研判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签订了协议,并主动写下息诉罢访书。包案化解信访积案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和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化解民怨的一项重要工作,只要领导干部把群众的事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就一定能较好化解。三是主动出击、担当作为,形成“凝聚力”。安上村近200多户人面临吃水难问题,群众多次到市政府上访,要求彻底解决。市工作专班成立后,主动入户走访,对村民用水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经多次分析研判后提出解决方案,分阶段分步骤逐一落实,有效改善了村民人居环境。
强化依法治访,规范上访秩序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以来,汾阳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分析信访问题成因、明晰信访工作责任、寻找解决问题路径,努力让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定分止争,让群众遇事找法、靠法办事成为一种新常态。对发生的进京走访事项,第一时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劝返,开展工作,按照“劝返+化解”机制要求,对进京涉访人员,依法、及时、安全、稳妥、有序劝返离京,依法及时处置,确保全市越级访在法治轨道内有序运行。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进京走访4批次4人次,全部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处理到位,有效促进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 庞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