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款歧视老人的共享电动车

有一段时间没有使用满大街都放是的共享电动车了。

一天要到约两公里左右的公共汽车站乘车,便想起去使用摆放在路边的共享电摩,看到的其中一款车子还比较新颖,即用手机去扫它的二维码,首先跳出来的是一个广告,把广告关闭之后,就是跳出了一个要填写的身份证号码的栏目显示,当把身份证号码填完之后,它就在手机屏幕上显示,超过65周岁不能使用的字幕。

以前也曾经碰过有这样的情况,好在并不是所有的共享电单车都设置65岁以上的老人就不能使用。

想要说的是,这一款电单车为什么要设定65岁的老人就不能使用呢?

估计主要的是担心65的老人年纪大了,骑车摔倒受伤要找他们赔偿,可是这就如同老年人使用刀子,如果被刀砍伤了,要去找厂家赔偿吗?估计到目前为止还不会有这样的先例吧,而且现在好像也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65岁的老人就不能够使用共享电单车。

众所周知,中国很快,或已经是进入老年化社会,就是汽车驾照也没有限定,65岁不能驾驶,而且65岁的人群很多,而且会是越来越多。就想问,制定这样的规定,制定者你就没有到65岁的那一天吗?你到65岁,难道一个如此简单操作的电摩也不能骑了吗?再说了,你是一个社会公共产品,你也占用了社会资源,你们现在大街小巷摆放的产品其使用的空间,我们老年人也是共同拥有的,你凭什么就可以规定65岁健康的老人就不能使用?

但愿今后少一点这样歧视老年人的规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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