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淮滨县原告张某(化名)与被告李某(化名)系同一小区业主,两家为上下楼邻居,关系也较为和睦。但由于被告李某的疏忽大意,2022年底至原告起诉前,被告房屋的厨房、卫生间等多处出现漏水,渗透到原告的家中,致房屋多处受损,严重影响原告生活。两人多次协商不成,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

案件处理

该案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刘瑞刚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联系并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在了解该案事实以后,刘瑞刚法官从双方邻里关系入手,结合房屋漏水的具体原因,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双方明理释法。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同意赔偿给原告7000元并表示回去就修理相关设施,避免漏水事故的再次发生。收到调解书以后,被告李某于次日便向原告张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房屋漏水是生活中较为常见的问题,在造成财产损害以后,房主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第一时间对现场损害情况进行记录,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其次,要查找漏水原因,确定侵权方是住户、物业公司、还是开发商,以便精准维权;再次,与侵权人进行协商,既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也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最后,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再进行诉讼解决。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发生房屋漏水情况时,各方当事人应相互理解、积极配合,共同妥善解决事情,维持和睦的邻里关系。即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也要采用合理方式进行维权,切不可有过激行为,将自己变成违法担责一方。(孙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