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投资人在金融科技平台购买理财产品暴雷之后,投资人损失究竟该如何界定,赔偿比例又是多少?

一份来自界面新闻的独家报道,回答了上述问题。

根据记者获取的一份法院判决书显示,某投资者购买了京东数科旗下高端理财品牌东家金服的一只基岩资本相关产品后,起诉东家金服和京东肯特瑞,法院判决京东数科旗下两家公司共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20%。

记者从上海法律界人士处确认,已有判决京东旗下两家公司赔偿20%的案件生效。此后同产品的投资者与京东方面签署了和解协议,以同比例赔偿金额和解。

而事情还要从2019年,基岩资本发行的私募产品暴雷说起。

基岩私募产品暴雷,产品净值引质疑

公开资料显示,基岩资本成立于2015年8月,旗下产品以国内外一、二级市场、IPO基石投资、商品期货等投资组合为主,成功案例包括B站、猎豹移动、虎牙直播、蘑菇街、趣头条、趣店、唯品会等。2018年6月,基岩资本曾冲击美股IPO失败、后来根据中基协的披露信息显示,基岩资本正式被协会注销。

上述判决涉及到的产品,是基岩资本于XX年发行的东方价值系列产品。根据多家媒体的报道,基岩资本旗下的两款基金产品东方价值一号和东方价值五号,在告知投资者基金资金投向B站、且B站股价暴涨的情况下,基金净值却出乎意料仅剩三成,且到期迟迟不能清盘。诡异的净值变化,引发投资人的质疑。

在上述两款产品陷入“兑付风波”之后,基岩资本旗下的东方价值基金十四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东方价值十四号”),也遭到投资者质疑。来自《商学院》的报道显示,该产品由京东数科旗下理财公司东家金服代销。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关于东方价值十四号基金的净值,出现了数据“打架”的情况,即托管方国泰君安与代销机构东家金服发布的净值报告数据迥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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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还出现了向投资者承诺兜底在前,言明会兜底的IPO份额被分批抛售在后;承诺投向老虎证券的基金资金也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改道”等等一系列违规操作。甚至有投资人直言,东家金服给未达到投资门槛的投资者伪造资产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东方价值十四号净值数据被指造假、伪造资产证明等问题,东家金服并未作出正面回复。同时,京东数科相关负责人对记者强调,“以上是东家金服的回复,我们不以京东数科或者金东金融作为回复主体。”

事实上,引起投资人质疑的,绝不仅仅是基金产品净值暴跌,而是托管方在披露净值整体下滑的情况下,东家金服出具的资产净值公告却与其并不相符。2019年,东家金服披露了5、7、8、11月的净值数据,基本都在1.1左右。

2020年5月上旬,当国泰君安向投资者发送情况迥然不同的净值报告邮件时,面对“两套净值数据”,投资者质疑东家金服没有将净值下跌的真实情况披露给投资者,表示京东一直拿假净值报告忽悠投资人,严重失职,没有做好尽调。”

信披义务和净值问题,谁应该负责?

一般而言,基金管理人披露净值往往有两个标准。

一个是中基协的管理规定,比如定期披露(季度、半年、年度);另一个披露依据是合同的上的条款和规定。两个标准都是本着真实原则,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净值与真实净值不一样,那么管理人和销售方肯定是有责任的。

“券商相关的托管系统跑出来的数据一定是真实的,而国泰君安对基岩资本负责,会把数据提供给基岩资本。所以很大程度上是基岩资本将数据加工之后给了东家金服。”该资深专家补充道。

关于这个问题,晓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陈文明指出: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关系是委托关系。尽管两者之间签订了代销协议,但由于基金管理人并没有授予代销机构的代理权,代销机构并非严格法律意义上代理人,仅仅是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特定事宜。

2.代销机构则系依据委托合同向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基金管理人需要就其选任的代销机构的行为向投资者承担责任。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委托合同关系,一般而言,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其委托代销机构办理的事宜对投资者承担责任。

3.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直接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责任。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信息披露事务,未按规定执行的。

中基协会可以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及主要负责人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参加强制培训、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伪造资产证明,违规保底承诺

据报道,东方价值十四号基金成立于2019年3月,存续期2年(1年投资+1年退出),基金规模不超过5亿元,基金认购费为1%,管理费为2%/年,托管人是国泰君安证券。

早在基金募资的2019年,不信任的种子就已经种下。原因在于东家金服给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主动做假资产证明。

据该名投资者所言,自己并不符合私募证券投资者的相关要求,但东家金服为了销售业绩,便伪造了一份可以证明其拥有300万资产的购买其他私募基金300万的确认函。

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早在证监会2014年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变做出来规定: 一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二是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后来的《资管新规》更是强化了这一规定,随之后来的《九民纪要》更是确立了投资人适当性管理的原则,简单而言就是“合格的产品卖给适合的投资者”

无论怎样,东家金服的做法都属于严重违规行为,相当于帮人‘造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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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代销机构,制作和使用假‘资产证明’是不诚信行为,面临极大法律风险,有被纳入诚信‘黑名单’的风险,还会涉及到民事责任。不仅如此,除了中基协的注销登记以及录入诚信档案数据库以外,还要承担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的可能。

回归到东方价值十四号产品本身,其关联的不仅仅是基岩资本、国泰君安、东家金服,还有老虎证券。根据募集说明书,基金投向中概股IPO基石份额,这一中概股就是老虎证券。录音文件也证实了该产品的投向,并且承诺有大股东进行回购,并且按照8%的年化收益承诺进行保底。

除了上述承诺之外,录音还显示,之后发行的东方价值十四号2期,要等在老虎证券上市之后“再进去”,需要先以私有资金去承接老虎证券的IPO份额,最后再以大宗交易的形式将这些份额转让至基金,不过这部分资金可能会没有8%的保底承诺。

不过针对这一承诺,老虎承诺连续两次予以澄清说明,表示第一时间和基岩资本等各方进行了交涉并发送书面函件,要求其澄清并停止。

一边是承诺,一边是澄清。

事情究竟如何,可能已经不重要了。

基岩资本,骚操作不断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均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这一做法肯定是违规的。之后的《资管新规》,更是强化了这一观点。

耐人寻味的是,基岩资本一方面是承诺回购,承诺8%的收益率,“上不封顶,下有兜底”;另一方面却将看似稳赚不赔的IPO份额抛售。

对此,基岩资本的解释称:一是判断老虎证券受负面因素的影响,老虎证券业绩的增长可能会低于预期;二是担心如果继续持有老虎证券,也可能兜不了底,可能导致基金亏损比现在更惨。对于净值的大幅下跌,基岩资本的解释是大比例持有中概股,叠加疫情和美国股市的熔断,导致净值如此。

不得不说,基岩资本的“高明之处”在于,做了片面性宣传,玩了一个文字游戏。假如基金合同写明了只投资于老虎证券,那么基岩资本就属于违约;但如果合同不是明确表示这一点,即使出现所谓的资金流向“改道”抛售,也是是不违约的。

而在2020年年初开始爆雷的基岩资本,受到了证监会的监管重拳。不仅被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虚增基金资产、挪用基金财产、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等多项违法事实。基岩资本被责令改正,并处以106万元罚款;实控人赫旭被给予警告,受罚36万元。

彼时爆雷的基岩资本,已没有了兑付能力。残酷的现实下,投资者焦虑难安。向投资者推销东方价值十四号私募基金产品东家金服,是京东金融旗下的“一站式”投融资平台。

事发以后,投资者们希望京东金融能够出面,收拾这个烂摊子。投资者表示,正是因为对京东金融的信贷,加上理财师口头的保底承诺,他们才选择了东方价值十四号这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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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保底承诺不过是理财师的一面之词,并没有形成白纸黑字的协议。

资金去哪里了?

基岩资本爆雷后,投资者疑惑的是:募集的资金,究竟去了哪里?东家金服前海外投资总监陈达曾在雪球发帖,称基岩资本投资过B站,但很快就退出,随后买入了一堆垃圾中概股,他表示里面可能存在利益输送。

据市界拿到的一份底层协议,协议上显示,基岩资本将以其管理的基金或并联基金,认购老虎证券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IPO发行量40%,其所获得的年化回报率不低于8%,底层协议的签署方为基岩资本和老虎证券。但投资者非协议签署方,根据合同相对性,底层协议的合同条款不具备投资者起诉的法律效力。

京东金融投后人员在广州基岩资本总部看到了底单,其中涉及四只股票,分别为如涵控股、泰盈科技、趣头条、普益财富。可怕的是,即便最终资金流入了上述公司,其投向并未超出合同范围很难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起民事诉讼的可能性也非常有限。

这俨然成为一个晦暗不明的灰色地带。

早些年,私募通过夹层公司或夹层产品进行海外投资的现象非常普遍。一旦资金流出境外,便不再受国内监管部门直接监管。这也成为私募海外产品爆雷的重要原因。

来自一位业内人士的表述,2018年前后,不少私募以热门中概股为噱头,在市场上进行募集资金,但资金实际上都进入了公司的资金池。这些私募公司通过操纵市值的方式,从合作的中概股中获取利益。

还有的私募是先找到国内公司,帮助其在海外上市,然后通过托管账户将基金资产流入海外市场,伙同海外机构坐庄,操纵相关公司股价,攫取高额收益。

不管通过何种方式,经过一系列的运作和腾挪,基金资产都能轻而易举地被送出海。面对产品净值的一落千丈,私募公司只需要作出“投资失败”的回应,相关投资者则是有苦无难言。还不能做些什么,眼睁睁看着真金白银最后消失于无形。

此后,证监会已关注到此类问题,并减少了相关产品的获批,从源头上减少了类似情况的发生。但曾经为这些缝宽和贪婪行为买单的,是陷入两难境地的投资者。

在基金管理人面前,投资者是非常弱势的存在。因为,基金合同中会规避基金管理人的各种责任。就算是进行了双录,签署了风险提示,很可能也是无济于事。

关于本案件的判决,法院认为两被告应对原告损失先行赔付。综合考虑募集销售阶段两被告作为共同代销主体存在的过错行为、程度及与原告损失之间的关联度等因素,以及原告自身责任,酌定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735,5578元的20%,即147,110.36元。

两被告先行赔偿后,若案涉基金发生后续清算,所收回款项的20%部分应当支付至两被告。原告投资者主张利息损失,并无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第三人基岩资本未到庭参加诉讼,不影响本案判决。

作为被告的两家销售机构均为京东系公司,包括上海东家金服和京东肯特瑞。穿透股权后,东家金服和京东肯特瑞均为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016年12月5日 ,京东金融宣布,正式推出“东家财富”高端金融服务平台,并于12月5日同时上线“东家财富”官网。并将东家财富定位为面向高端客户打造最可信赖的专属金融服务平台之一。

在相关报道上,东家金服拥有金融行业顶尖的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来自多个金融领域,拥有专业的投资能力、丰富的投资经验及敏锐的风控意识,专注于为中国高净值家庭定制全面、优质、可持续的资产管理和配置服务。

始于2019年的基岩资本暴雷事件,随着基岩被注销以及2023的判决落地,基本告一段落。

但是该案件也在揭示了一个这样的问题:东家金服作为定位于高端客户的金融服务平台,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法合规经营上,无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可谓是任重道远。

这一次的赔偿,可以算是一个生动的教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