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即墨法院张康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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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康,中共党员,现任即墨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三级警长。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牢记为民宗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履行司法警察职责,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优秀法警”、被即墨区区委区政府予以嘉奖并荣立个人三等功、获评即墨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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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务工作繁杂,他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安全警惕性,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为目标,长期坚守在一线岗位。在同事眼中,他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勇于克难,多次承担起重、特大案件警务保障任务。面对危险时,他勇往直前、从不退缩,他说:“选择了司法警察这份职业,就要担得起责任、对得起誓言,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警察。”

编辑:安睿|制作:韩晅晅

审核:李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