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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江勇一审被判死缓。图据人民日报

7月25日,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当天,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周江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周江勇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而法院查明,其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达1.82亿余元。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18年时,51岁的周江勇成为杭州市“一把手”,3年后的2021年8月,周江勇落马。通报其存在“支持资本无序扩张”、“搞家族式腐败”等多项违纪违法行为。

20年受贿1.82亿元

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周江勇利用担任浙江省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象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象山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舟山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承揽、土地获取、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82亿余元。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江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周江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从严惩处。鉴于周江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51岁成杭州市“一把手”

通报其“与资本勾连”

公开简历显示,1967年出生的周江勇为浙江宁波人,1985年7月从余姚师范学校毕业后,曾在宁波市鄞县工作多年,2001年1月,周江勇成为鄞县副县长,而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这也成为了其受贿的“起点”。

2002年2月,周江勇任宁波市鄞州区副区长,2002年9月起,先后任象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等职。

2013年3月,周江勇开始任舟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舟山市委书记等职。2017年2月,周江勇任温州市委书记,同年6月,成为浙江省委常委。

2018年5月,51岁的周江勇任杭州市委书记。2021年8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周江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通报周江勇被依法“双开”。经查,周江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两个维护”,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搞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违规配备警卫人员、公务用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原则缺失,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执法司法活动;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转让、税收返还等方面谋利,伙同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搞家族式腐败。

2022年2月,周江勇被批准逮捕。2022年4月,周江勇被提起公诉。今年4月27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江勇受贿案。

纪录片揭露“搞家族式腐败”细节

给弟弟关联企业当靠山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1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五集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播出,其中披露了部分周江勇的违纪违法细节,同时,并特别提到了他“搞家族式腐败”的内容。

《零容忍》中介绍,周江勇和弟弟周健勇一个从政、一个经商,“周江勇不遗余力为弟弟的关联企业充当靠山,不仅在企业经营方面提供帮助,甚至干预司法,帮助公司逃避刑事处罚。从2013年到2017年期间,周江勇在多个项目中,为商人提供帮助,其弟弟周健勇则先后八次以‘借款’为名收受商人所送的钱财,总计金额达9000多万元”。

《零容忍》还提到,周江勇刚刚调到舟山当市长时,涉案商人史时红想通过周江勇解决一些工程上的问题,同时史时红认为周江勇后续官可能更大,能够帮助其承揽工程项目。史时红主动找关系结识了周健勇,周健勇也就通过哥哥帮史时红承揽工程,兄弟共同收受巨额贿赂,再投入家族企业作为资本。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吴阳 实习生 任彤彤

编辑 潘莉 责任编辑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