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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7月25日消息,上海东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违法行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遭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普2213070218号。罚款金额为人民币0.15万元。

企查查显示,上海东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李鹏,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等。该公司由东渡丰汇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98%,上海东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且东渡丰汇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李海林持股70.56%。

(责编: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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