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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多项奖补、

提高收入待遇、

进一步放宽技能人才入户条件

珠海出台新政策,

进一步加快

工匠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快我市工匠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助推珠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四大主导产业和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精细化工三大优势产业集群(以下简称“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构建“产教培”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工匠型产业工人培育体系,创新职业院校“岗位+培养”模式,探索实施毕业年度学生“用培融合”计划,努力把珠海打造成为产业新工匠的培育引领之地、成长向往之地、技能创新之地。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实现重点产业集群全覆盖,重点建设10个以上示范性产业学院、工匠学院,培育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十百千万”新时代珠海产业工匠骨干队伍。到2025年,我市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4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38%。

《实施方案》都有哪些亮点?

制定了哪些培育机制?

一起来看看吧!

加大产业新工匠培养力度

在推动“产教培”融合发展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化校企联合培养,支持重点企业联合本地院校(含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开展新型学徒制(含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学生学徒制培训试点)和现代学徒制培养方式,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重点产业相关、通过技能等级认定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民办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分别给予4000元、6000元补贴推进社会化培训,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技能创新等服务,收入可用于社会培训的教师课时工资,最高60%的净收入可用于财政绩效总额之外的补充绩效工资发放,其余部分可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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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钻孔车间工作(资料图)。赵梓/摄

在加强“政企社”协同推进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支持职业学校双精准专业建设,重点支持建设20个左右与重点产业集群相匹配的专业(群);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联合社会培训机构或自主引进培育产业工程师、技能工匠,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定向技能培训补贴、新引进人才补贴。此外,《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多元办学体制,加大投入提升公共实训服务能力。完善人才服务、就业创业培训等功能,打造一流珠澳产业人才服务生态环境,吸纳和培育更多的“产业新工匠”等优质技能人才。

完善产业新工匠使用机制

《实施方案》拓宽了技能人才引进渠道。实施“金蓝领”技能人才引进行动,对新引进技能人才按规定给予工作奖励、生活补贴。新招用市外职业院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按规定给予企业招工补贴进一步放宽技能人才入户条件,职业院校毕业生或持有初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办理人才引进。支持对口帮扶地区初高中(含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在珠务工人员子女报读我市技工院校,按规定给予免学费和助学金补助,鼓励“订单班”企业予生活费、交通费资助

提高技能人才收入待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作用,技能人才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增幅。定期发布分职业(工种)、分技能等级的工资价位信息。引导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

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鼓励企业建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引导企业推荐班组长、学徒制师傅等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进修,通过弹性学制学习取得相应的学历和技能等级证书,所需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促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贯通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通道,引导企业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流动渠道。

完善产业新工匠评价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要健全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制度。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十百千万”新时代珠海产业工匠骨干,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的技能人才,可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建立健全“新八级工”制度。支持重点企业设置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对重点产业创新领域用人主体员工通过企业自主认定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的,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6000元补贴。建立完善覆盖广泛、梯次衔接的市、区、企业三级首席技师制度,市、区首席技师按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鼓励企业对企业首席技师给予奖励。

工人在生产车间工作(资料图)。陈庆洋/摄

支持技能等级与学历贯通。支持市技师学院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学分或课程互认,完成规定学分或课程的学生,可获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此外,推进珠澳技能等级互认机制。深化珠澳职业技能竞赛办赛交流机制,探索世界技能大赛联合集训、联合参赛,共建珠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盟,推动直接采认澳门地区职业能力证明书试点工作。

完善产业新工匠激励机制

《实施方案》提高了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评选中提高高技能人才比例,在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和政协委员提名中注重推选优秀的高技能人才。珠海特级工匠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入各级党政领导联系人才的范围。

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待遇。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分级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

加大高技能人才奖励力度。对珠海特级工匠、珠海工匠、珠海首席技师按规定给予工作津贴奖励,鼓励各区、企业参照给予奖励。对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选手及教练团队,按规定给予奖励

查看《实施方案》全文

人才兴,则产业旺,

产业旺,则经济强。

《实施方案》出台后,

将吸纳和培育更多“产业新工匠”,

让更多人才能够在珠海

留下来、扎住根,

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更多权威信息,

素材来自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蓝辉龙

三审/常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