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犯罪集团将人质骗到缅甸或者绑架到缅甸后,限制人身自由后,通过暴力、威胁手段,让家人拿钱赎人,完全符合绑架罪特征,应该以绑架罪立案侦查。

以绑架罪立案后,对于在国内配合诱骗、胁迫人质到缅甸的犯罪嫌疑人,按照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司法解释:

1、《关于对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主文部分[最高人民法院],[法函〔2001〕68号],[2001.11.08发布],[2001.11.08实施]:

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关于对在绑架勒索犯罪过程中对同一受害人又有抢劫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主文部分[1995.05.30发布],[1995.05.30实施]:

行为人在绑架勒索犯罪过程中,又抢劫同一人被害人财物的,应以绑架勒索罪定罪,从重处罚;同时又抢劫他人财物的,应分别以绑架勒索罪、抢劫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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