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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公民,尤其是一名青少年,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安全法规。在公共场所,如河道、湖泊等地方游泳或进行其他危险活动,不仅可能对自己造成危险,也可能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特别是预防青少年在河道、湖泊等地方游泳或其他危险活动,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加强宣传、监管、提供安全设施等多方面的措施,

近日,河南长垣平安志愿者在河道巡查宣传防溺水的时候发现两名少年在天然文岩渠中洗澡,还配备了救生圈等设备,其行为引起了防溺水巡查的志愿者们非常担心,长垣市平安志愿者协会会长表示,当我们发现这两名游泳者的时候发现一个已经呈现出仰泳的状态,另外一个虽然还在进行浮泳但看着表情已经非常吃力了,这一点让我们非常担心,因为两位少年虽然携带救生设备,但万一出现意外情况,这可关系到两个家庭啊。

如果在游泳时突发状况如腿抽筋或其他情况是非常危险的,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预防。虽然两位青少年在游泳时配备了救生圈等设备,但并不能保证他们不会出现突发状况。因此,防溺水巡查的志愿者们及时采取喊话措施,要求两位少年立即游回岸边,是非常必要的。

同时,组织会游泳的志愿者们在突然应急情况的时候实施救援,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措施。在发生突发状况时,有人能够及时提供帮助,能够大大提高救援的效率和成功率。

然而,我们也需要认识到,救援设备只是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不能完全消除危险。在游泳或其他活动中,我们还需要加强安全意识,了解并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以确保自身的安全。

因此,从客观的角度来看,长垣平安志愿者的行动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但同时,我们也需要意识到,预防青少年溺水和其他危险活动,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需要加强安全宣传、监管、提供安全设施等多方面的措施,以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