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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总体上还是要按照辽宁省的规定执行。在独生子女补贴政策的规定方面,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在2021年11月修改通过《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还是比较清楚的,建议大连的朋友认真看一看该条例。

目前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补贴政策,其实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政策规定,但在大部分地方的《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中,都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各个市县的规定不完全一致。

由于每一个地市或是区县,受到当地财政收入的影响,所以执行的力度也不完全一样,再加上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很多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补贴,也不知道有独生子女补贴的政策,更不知道去找哪一个部门办理独生子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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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独生子女补贴方面文章,其实我也写了不少,很多网友在评论区也留言,不知道怎么办理,找不到门路,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独生子女父母,当年响应国家的号召,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现在国家有政策,省市有规定,但就是在具体落实环节出了问题,群众办事无门,跑了不少冤枉路,最后带来的还是失望。

在独生子女的补贴政策方面,辽宁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还是比较详细的,而且操作性也比较强,虽然补贴的金额不是很高,但多少都是一个心意,是一种政策关怀,这也是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

辽宁省的独生子女父母政策规定,主要集中在《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其中从第二十七条到三十五条,都是独生子女父母补贴政策、扶持政策和执行的相关规定,内容是比较详细的。

在奖励方式上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在职时的奖励。即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给予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0元的补贴,或是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补贴,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支付,一方没有工作的,由有工作的一方单位支付;父母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或是农村居民,由当地财政支付。

第二阶段是退休后的奖励。职工退休后由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是一次性补助2000元;没有工作单位由财政负责支付。两个阶段合计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实际上就是累计奖励4000元,即在职时的补贴是2000元,退休后的补贴是2000元。

对于独生子女去世后的父母,如果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按照本人的工资全额发给退休费以外,每月额外增加10元的补贴;企业退休职工退休后,由所在单位一次性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补贴。

不属于办理退休的城镇居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由当地政府一次性补贴3000元;农村居民,独生子女死亡或是伤残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是集体经济每月给予一定数量的生活费,符合五保户待遇的享受五保户待遇。

终身未生育和未收养子女的,享受以上规定的奖励扶持政策。

以上介绍的辽宁省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同样适用于大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比我的写更清楚,建议大家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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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介绍怎样办理,在哪里办理的问题。

单位职工直接向单位申请办理,没有单位的退休人员,退休后需要向户籍所在的社区进行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独生子女、退休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综上所述,大连市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由原单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城乡没有工作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以后,可以享受一次性补贴2000元;独生子女去世后没有收养子女的家庭,可以一次性申请3000元的补贴。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是乡镇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