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发生在浙江宁波某小学的体罚事件,在网上引发关注。此前,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帖,自称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三年级学生家长,要举报该校教师、班主任戴某某的体罚行为。据发帖者表示,全班孩子自二年级开始,便遭受戴某某的严酷体罚、虐待、人格侮辱及精神控制。对于受罚的学生,戴某某轻则罚跪、打手心,重则让全班人轮流扇其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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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尽管之前媒体也曝光过一些体罚事件,但这则网帖的爆料细节令人发指,体罚行为极端恶劣。7月19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官方通报,证实体罚一事属实,表示该局已启动对戴某某撤销教师资格立案调查程序,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戴某某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宁波市教育局已向华茂外国语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检视整改。

此前,该校发布的一份说明显示,学校在6月底的期末巡查工作中就已发现戴某某的体罚行为,随即逐一展开家访,核查事实并慰问学生。它还强调:虽然戴某某已于7月6日自行离职,但学校认为该事件情节严重,故已请求公安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介入调查。

如果校方已将此事妥善解决,家长又为何要在网上发帖爆料?在戴某某“自行离职”后,校方自称已请求公安、教育部门介入。但是,这些请求究竟是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发出的,还是在事情闹大之后才发出的?

对于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在后续调查中还需一查到底,不仅要让行为极端的戴某某付出应有的代价,使其无法再伤害其他学校的学生,涉事学校也要对内控机制全面检视,督促其加强对教师的监管,堵住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确保学生权益不再受到损害。

一直以来,社会舆论对体罚学生这件事都极为敏感。一方面,少有家长不心疼自己的孩子,而且,主流观念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分重视,教师体罚学生很容易激起众怒;但另一方面,传统的教育观念、教育习惯,也让一些“从小就被罚着长大”的成年人觉得体罚是正常的教育手段,不必大惊小怪。面对这两种观点的冲突,以及中小学教师的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12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为合理的教育惩戒与不合理的体罚划出了明确界限。

根据规定,对于确须惩戒的学生,教师可以通过点名批评、责令道歉检讨、罚站一课时、适当增加教学或班级公益服务任务等方式加以惩罚。这意味着在合理范围内,罚站、罚抄、罚做卫生等可能被视作广义“体罚”的做法,是教师可以采用的合规教育手段。但是,这一规定也明确指出:教师在进行教育惩戒时,不得实行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不得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不得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以此为标准审视,戴某某的行为可谓“条条犯戒”。如此体罚,决无理由能得到宽纵与容忍。

历数近年来引发关注的教师体罚、辱骂学生等事件,存在这些问题的教师,在整个教师队伍中只是极少数。但是,每当类似事件发生时,总有一些声音为那些事后被追责的“问题教师”鸣冤叫屈,其中不乏有人表示自己也是教师。在这些辩护者看来,体罚学生是“没办法的事”,不允许教师体罚学生会让教师感到“憋屈”,对于那些反对体罚的家长,他们则会拿出“你行你上”的态度反唇相讥。

我们并不知道,说出这些话的人,有几个是真正的教师,但这种思维无疑是十分危险的。我们可以相信,即便是体罚学生的教师,也未必是心理变态,他们可能只是不知道如何以正确的方法教育学生。但是,有关部门对教育惩戒的规定,已经是底线要求。不论拿出什么理由,有多少苦衷,教师都决不能逾越底线。

对此,社会要形成明确的共识。只有这样,才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引导教育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撰文/杨鑫宇

编辑/黄帅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