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民营经济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高度概括了改开以来民营经济在中国发展各个阶段的地位和作用。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近年来,国家支持态度未变,针对民营企业的非议与质疑却不曾断过。《意见》对此再次表明态度,可谓用心良苦。下一步的关键是,把好的意见制度化,推动更多切实有力的政策落地。

一以贯之鼓励民营经济发展

《意见》提出了破除市场准入、涉企政策直达、完善司法执法体系、强化政策沟通引导及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八大项共31个小项支持政策,再度强调平等对待、合规经营、企业家精神。

明晰野望注意到,《意见》早在今年4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已审议通过。而国家对于民营经济的支持,实际上可以追溯到更早。

2005年,中央发布了“非公经济36条”,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层面文件,被视作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的标志。

2018年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高层首次作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重要论断,之后被反复提及。去年的二十大报告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驳斥了“国家要弱化民营经济地位”的观点。

7月以来,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均有表态及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李强总理在“经济形势专家座谈会”及“平台企业座谈会”上均提出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此后,国家发改委接连召开三场民营企业座谈会,正式宣布建立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

直到本次《意见》发布,可谓“非常及时”。意见同时回应了多个“敏感点”,几乎涉及了所有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所面临的焦虑问题,并给出了完善的政策应对。

不回避敏感问题针对性强

《意见》对破除制约民企发展的制度障碍、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等“敏感问题”都做出了明确回应,这在以前非常少见。

《意见》提出,引导完善民营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制度上,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法律上,要依法保护民企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打破市场壁垒落实公平竞争;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

在“31条”中,有5条聚焦了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一话题,并抵制驳斥了错误言论。

一段时间以来,特别是在国际环境演变、疫情冲击、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针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不正确言论。在两会记者会上,李强总理就坦言,“去年有段时间,社会上有一些不正确的议论,使一些民营企业家内心感到忧虑”。

本次《意见》发布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意见》提出,要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整体来看,明晰野望认为,《意见》从制度和政策上全面、系统的,为民营企业营造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了保障,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这是继20大旗帜鲜明地提出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之后,又一个意义重大的文件。

高质量发展亟需意见制度化

中信证券认为,文件“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实现多赢格局。同时,文件再次强调了民营企业在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发挥的重要作用。

众多知名企业家也纷纷表态。

马化腾率先回应称,意见稳定了企业家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预期。对互联网行业提出全面战略要求,为平台经济指明发展方向,增添了企业持续开拓的决心和动力。互联网企业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经济在赋能实体经济、推动技术创新和开拓国际市场中的作用日益突显。

李东生认为,意见出台,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将持续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坚定民营企业发展决心,激发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激情。

雷军认为,这增强了民营企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和为科技现代化作贡献的动力;宗庆后表示,民营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定义,令人倍感振奋。

知名媒体人胡锡进也称,《意见》“重磅而振奋人心,这份中央文件须尽快且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事实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现,亟需意见制度化。

民营经济在中国的重要性毋庸讳言。数据显示,在税收上,2012年至2021年,民企占比从48%提升至59.6%;就业上,2012年至2022年,规上私营工业企业吸纳就业占比从32.1%提高至48.3%;外贸上,民企从2019年起成为第一大外贸主体,2022年占比达50.9%。

截至5月底,我国登记在册的民企达到5092.76万户,较2012年年底增长了3.7倍,民营企业在企业中的占比由79.4%提升至92.4%。

但近年来,民间投资增速放缓明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6月同比增长-0.2%,连续2个月负增长。

而要稳定民间投资信心和预期、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和积极性,核心是解决“政策的不确定性”、“舆论的不确定性”和“社会心态的不确定性”,才能消除后顾之忧,坚定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对此,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健全机制、压实责任;二是密切跟踪、优化配套;三是广泛宣传、做好解读;四是及时研究、科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