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为何提前还房贷不是想还就还”话题登上热搜,需线下预约、排队要3个月左右……从去年下半年起,“提前还贷”话题一直备受关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回应提前还贷现象,并表示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这一表态是否意味着存量房贷利率会下降?

央行:鼓励银行与借款人协商变更合同或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

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参加国新办发布会时表示,居民提前偿还住房贷款在客观上对商业银行的收益也有一定影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

邹澜提到,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和同期商品房销售规模直接相关,还款则是来自于借款人的收入或者其他资产的配置调整。今年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发放3.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发放超过5100亿元,对住房销售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但统计数据显示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体略微减少一点,主要是因为理财收益率、房贷利率等价格关系已经发生改变,居民使用存款或减少其他投资提前偿还存量贷款的现象大幅增加。

“这种现象对住房需求并不构成影响,它是一个居民资产配置的调整。尽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了0.45个百分点,但因为合同约定的加点幅度在合同期限内是固定不变的,前些年发放的存量房贷利率仍然处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上,这与提前还款大幅增加有比较大的关系。” 邹澜表示。

存量房贷利率可能会调整?

7月17日,现代快报记者以客户身份致电多家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没有出台相关细则、文件等。江苏某银行一网点客户经理表示:“因为最近对这方面咨询的客户还蛮多的,我们15日上午就收到通知,统一对客户这样回复‘我行后面会推出这种存量客户贷款合同变更置换等服务,但是目前还在响应过程中,还没有出台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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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析人士推测,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商业银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可能存在两种路径:一是通过变更合同条款直接降,二是通过贷款“以新换旧”间接降。但具体方案仍存不确定性,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落地。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称,可能会调整加点数,因为房地产按揭贷款利率是由五年期以上LPR和加点共同构成,目前LPR虽然也在下降,但原来存量贷款的加点比较多,在原有合同期内是不调整的。如果要进行优化,可以在LPR现有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由商业银行与客户自主协商,对加点进行调降。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贷款置换原则上应限于本行,不应鼓励跨行“转按揭”。建议通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总体原则;建议各家银行总行出台具体方案,明确直接降和间接降的条件、标准、流程。同时,董希淼提到,不能因为央行表态就想当然地认为存量房贷利率一定得降、会降——决定权仍然在银行,降或不降都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