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之一。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将为您深度讲解该项政策。

律师解读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子女迁往城镇,取得了城镇户籍。那么,这些城镇户籍的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呢?这是一个涉及到农村土地制度、财产继承、社会公平等多方面问题的复杂话题。本文将从法律、经济和社会三个角度,分析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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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角度看,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使用权,可以在土地上建造住宅和其他设施。这个使用权可以按照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规定进行转让。如果父母去世了,他们留下来的房子和地可以由他们的孩子继承。这个继承是按照房地一体原则进行的,也就是说,只有继承了房子,才能继承地。不能单独继承地。这个规定不分城乡户口,只要是父母的直系亲属,都可以继承。自然资源部在对《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由此可见,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其次,从经济角度看,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增值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实际上是一种土地流转的方式,可以增加土地的流动性和灵活性,避免土地的闲置和浪费。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选择自住、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从而实现土地的增值和收益。同时,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城镇户籍子女可以通过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保持与农村的联系和归属感,享受农村的生态环境和社会风俗,同时也可以为农村带来城市的先进理念和技术,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和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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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从社会角度看,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也是农民的重要生活保障。城镇户籍子女作为农民的直系亲属,有权享受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这是一种天然的亲情和道义。如果因为户口身份不同而剥夺了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能性,就会造成对城镇户籍子女的不公平对待,伤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和情感需求。因此,允许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对他们作为法律平等主体的尊重和保障,也是对他们作为亲情延续者的认可和鼓励。

综上所述,城镇户籍子女能够并且应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这不仅有法律依据,而且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意义。当然,这也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并且要尊重其他共有人或者共同共有人的意见和利益。同时,也要注意防止一些不良现象的出现,比如借机侵占集体土地、非法买卖房子和地、破坏生态环境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