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的工作部署,县生态环境分局扎实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在注重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的同时,又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查办了一批恶意违法甚至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企业,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
一、案情简介
2023年2月,临沭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临沭荣鑫公司院内班滔废铁皮加工点,将清洗废铁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渣等固体废物直接填埋于无防渗措施的坑塘,经司法鉴定,填埋的固体废物属危险废物,共计重量20.94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二、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临沭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案件移交至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对4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对案件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临沭县生态环境分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依法进行追偿。
三、案件启示
“厂中厂”一般较为隐蔽,加上有正规的工厂作外衣,不易发现和察觉,容易成为“法外之地”。执法部门积极探索环境污染问题线索发现的新机制和新路径,充分利用无人机等非现场手段发现线索、锁定环境违法行为,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同时,在本案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作用,开展联合查处,形成打击合力,为案件顺利侦办提供了宝贵经验。
编辑:刘杰 刘晓倩 王靖雯
来源:临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