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7点40左右,广东廉江横山镇,凶手吴某杰在幼儿园行凶,致6人死亡、1人受伤,之后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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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网上又出现了多个“知情者”的“受害者有罪论”版本!

第一个版本是说凶手和受害者的孩子吵架,凶手怪老师处理不公,进而报复。
从这个说法来看,问题主要出在老师啊?
这是把老实人逼急了啊?

第二个版本是说死者把别人小孩撞了,不报保险也不赔偿,还威胁凶手。
这个“李爱琳爸爸”是个知情人啊?
你不应该说是7个人撞的小孩吗?你应该还加一句“报了警、警察也不管”啊?

这个“李爱琳爸爸”知道内情,你们应当找他调查一下。如果实际情况,“只是车辆轻微碰了一下小孩,小孩并没有受伤,所以保险公司不受理,而凶手又漫天要价。”那么这个李爱琳爸爸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请予以查证。

还有多少“知情者”?赶紧再来几个受害者有罪的版本?

因为有需求啊!

第一类需求,有大量网民,习惯于在受害者身上找问题,把“受害”和“有罪”划等号。只要一有“知情者”,不管是真是假,先当作受害者有罪的证据,炒作了再说。

在上次的南通母子遇害案中,我无论怎么解释“死者没欠凶手的钱,是凶手要冒领别人的钱不成而行凶”,网民就一句话:“欠钱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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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文章的点赞数是156。评论区排在前面的全是“受害者有罪论者”,我随便估了下,超过了1400。

由此可见,喜欢以不明信息进行“受害者有罪论”的网民多达八到九成。

在所有的凶案中,确实有罪大恶极的被害者,但凤毛麟角,没必要拿吃饭噎死、就大肆炒作“吃饭有危害”。绝大多数受害者,都是在正常纠纷的情况下,因凶手的极端行为而被害。以“受害”而推定“有罪”的说法合理吗?

第二类需求,是有大量网民,爱用“不要欺负老实人”来说事。

自从莆田欧金中杀人案,被最早的无良媒体歪曲为“老实人被逼的”之后,无论该村支书和央视怎么辟谣,流传的说法全是“老实人被逼的”。

从此之后,凡是有较大影响的凶杀案,“不要欺负老实人”都占据很大评论量。

同样以我那篇文章为例,文章点赞156,受害者有罪论的点赞超过1400,评论是705条,“不要欺负老实人”类的评论约占五成以上。

以上两类人,有的是简单的抱着“警醒”的想法,随口说说,却没考虑会抹黑受害者,误导社会。还有一部分人,却是抱着不可告人的小九九:“真不真相无所谓,会不会冤屈受害者无所谓,只要能借机造势,吓一吓世人,达到‘不欺负我’的目的,就可以了。”

如果前面那一部分是蠢,无意之间损害了受害者;后面那一部分人就是坏,故意放任对受害者的损害。

以上为了“警醒”,为了达到自身利益的人,真的能如愿吗?

可以说,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无法预料到拒绝凶犯会招来杀身之祸,所以该拒绝还是拒绝。

倒是这些人的煽动,只会增加社会戾气,让更多在戾气边缘的人挺而走险。

知道凶杀案为什么越来越多吗?网上这些无中生有大肆宣扬“受害者有罪论”的和“不要欺负老实人”的,对助长凶焰功不可没!

凶犯在这些言论的鼓动下,觉得自己有理、自己是对的、自己符合了大多数人的观点在替天行道!
凶犯不是这样想的?
凶犯要不是这样想的,他就不会动手!

在以前的一个涉小孩子纠纷的话题里,九成以上的网民是这样的说法:“如果我的小孩被别的同级小孩欺负了,我可以直接去打那个小孩。”

当我反问所有说这种话的人:“那是不是别人觉得你小孩欺负了他小孩,别人可以直接动手打你小孩呢?”
没有一个回复的!

这说明什么?
说明现在自我的人太多!只管自己所想、自己所取,不愿且不懂换位思!

现在凶杀案为什么越来越多?

从以上论证来看,凶案越来越多,说明是非不辨的人越来越多,品行不端的人越来越多,极其自我的人越来越多。

凶案只是社会缩影的一个显示器。
只有明辨是非的人多了,品行不端的人少了,人们在自我和换位间找到平衡,社会才会越来越好。

最后加一段关于明辨是非的料:
在东方卫视的一段关于“如何看待中俄关系”的视频里,复旦某院长做了“我们面向未来开展全新关系”的演讲。
前排1到8的评论,令人叹息。一些人好像习惯摆烂,摆烂有理。
这种认知能力,如何担的了大国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