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进一步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和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确定了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议名单:

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

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

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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